VC们投资退出的“天时地利”之道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1-30 11:29:32过去十年,在募投管退四个环节中,投资机构最重视募资与投资两个环节,原因在于管理费是大多数机构赖以生存的根基,提高管理规模是GP(投资机构)的核心目标之一;
而投后管理和退出,由于反馈的滞后性、作用的难以评估性,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中国90%以上的投资机构投后管理水平还处在小学生阶段,在退出方面更是听天由命。
很少有投资机构能在风停浪退之前就做出退出决策,更少有投资机构建立起思想、体系、流程制度、人才、策略五位一体的退出体系。
但大市惨淡,投资机构与其被动,不如主动重视投后管理和退出相关工作。
01 退出之“道”
风险投资的退出工作,第一要务是“统一战线”,要在基金上下形成统一的退出理念。
统一退出思想,是指上至合伙人、下至投资经理,左至募资投资、右至中后台工作人员,全员高度重视退出,以获取最大退出收益为财务投资的根本目的。
首先是创始合伙人要深刻地重视退出的重要性。
如果老大不重视,其他人更难以重视。但合伙人的“统战”工作往往非常困难。
老大们乐观、多变、难以说服,需要讲究统战工作的策略与技巧,更需要持之以恒的耐心。
光是合伙人层面明确基金的退出目标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让退出意识、危机意识根植在全体员工的脑海里和骨髓里。
从道的角度来说,风险投资的退出核心是要明确谁是我们的客户?我们要为客户提供什么?
作为风险投资者,我们的客户到底是项目方还是LP?
很多GP可能有一些疑惑。
我认为,风险投资的最终客户是LP,(财务性)风险投资的唯一目的是为LP创造回报,而投资到优秀的项目并且成功退出是创造回报的方式和路径。
如果大家在这个目标上达成共识,那么在如下几个问题上,我们便很容易回答:
第一,从基金可持续的长久发展角度来说,“募投管退”哪个环节最重要?
四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但从目标角度来说,募、投、管是过程、手段,退是目的。
好的募、投、管是好的退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募投管做得好,退出管理没做好,退出回报也不一定高。
第二,项目的账面回报和实际现金回报,哪个更重要?
我认为,项目的账面回报是过程,实际现金回报是目的和结果。
好的账面回报是好的现金回报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
过去多年,GP向LP汇报时,倾向于用账面回报来表现基金业绩。
这也是过去几年LP们疑惑的地方:
基金报告里写着账面回报高达四五倍,六七年过去了为什么本金都拿不回来?
到了今天,成熟的LP都知道,账面回报离现金回报还有较远的距离。
第三,GP在人员配置、薪酬体系上,如何分配?
既然退出是我们的目的,是赖以生存的根基,那么投资机构应该如何对退出行为和人员做出激励?
大部分投资机构在退出方面的重视程度、人员和投入严重不足。
负责投后及退出的人员在薪酬体系上远低于投资和募资人员。
如何建立投后退出团队合理的薪酬体系,如何激发大家“退的潜能”,这是很多机构还在困惑的课题。
02 退出之“天时”
时机的选择对于退出成绩的好坏至关重要。
风险投资退出的“天时”需要考虑项目的退出时机选择、基金周期、基金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
项目的退出时机:
投资人对企业估值的未来预期往往是一路高歌,直线向上;
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项目的估值曲线是一条抛物线。
在经历过一段时间市场情绪的追捧、企业业绩增长的双击之后就会遇到戴维斯双杀。
对于风险投资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抛物线左侧的尽可能高点退出。
一旦到了抛物线右侧,退出的成本、难度、收益都会发生极大的变化。
然而,现实情况中,一是绝大多数投资人没有抛物线左侧退出的思维;
二是即使有这种思维,绝大多数投资人对抛物线的顶点判断往往盲目乐观,错误判断。
基金的周期:
在基金的不同生命周期点,投资人对于项目的退出态度是不一样的。
试想一下,对于短期内没有IPO可能性的项目,在基金第4年和第7年的退出决策是完全不一样的。
基金的业绩:
同样,基金业绩的不同也影响退出决策。
当基金在第7年时,DPI是0.1还是1,对于项目的整体退出策略是完全不同的。
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尤其是资本市场的情绪对退出的影响十分大。
过去十年中,一级市场有多个短暂的小风口,每个风口持续的时间约为半年到1年。
在风口来临时,资本市场情绪上脑,企业估值面临戴维斯单击(业绩没涨、估值涨);
当风口过去时,资本市场情绪消退,企业估值将极大可能面临戴维斯双杀(业绩不涨、估值下降),企业将迎来至暗时刻。
03 退出之“地利”
风险投资退出之地利,主要是基于基金的现状进行综合考虑,制定最佳的退出策略。
基金的现状包括:
基金的回报现状、LP的需求、GP的需求、投资经理的需求、投后管理、所投项目组合的表现、潜在的退出机会、各种退出方式下的收益测算等。
一个退出决策的制定,实际上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GP的需求、LP的需求和投资经理的需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
举例而言,投资经理考虑的是自己所投的那一两个项目的好坏,退出收益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他的奖金。
甚至大多数投资经理不会在一家基金长期工作,其需要通过好项目为其背书寻找更好的工作。
LP考虑的更多的是基金的真实回报,关注的因素更纯粹。
GP考虑的点则更复杂综合一些,既需要考虑GP自身的利益,又需要平衡LP的利益,还需要考虑核心员工的诉求,比如由于明星项目的品牌效应,GP对明星项目可能就会惜售。
这种差异性导致各方在投后管理、退出决策上的出发点不一样,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手脚。
为了消除这种所处角色带来的决策偏差,GP需要加强对项目的投后管理,加深对项目的了解,从而制定更好的退出策略。
04 退出之“选将用人”
风险投资的退出涉及创始合伙人、主管退出负责人、投后负责人、退出执行者、外部合作伙伴的退出意识、知识、能力和资源等方面因素。
退出意识是前文所说的“道” 和“时”,即创始合伙人及全体员工要在战略上十分重视退出这件事情;
主管投后和退出的负责人要在时机的判断上十分准确;
主管退出的负责人、退出执行者和外部合作伙伴,要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在能力上十分突出,资源上十分强大。
我认为,风险投资退出的选将用人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多层次人才体系的搭建;
二是针对不同阶段的基金要配置不同的退出人才;
三是建立退出人员的激励体系。
首先,多层次人才可分为三类:
一是统筹全盘、相机择时、协调能力强的投后和退出负责人;
二是具备一定专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的执行者;
三是经验丰富、涉及面广的专业合作伙伴。
主管投后及退出的负责人是头,具体执行者是手和脚,合伙伙伴是尾。
然而,根据我的观察,很多机构目前在退出方面的人更多是执行者,能统筹全局、搭建退出体系的负责人极少。
对于基金来说,掌握全盘的负责人比具体的执行者更为重要。
总负责人需要统筹各利益相关方向一个方向努力,需要搞得定项目方,让其配合你的退出;
需要把握得住中介机构,让其为你服务;
需要搞定 LP,让其理解和支持你的决策;
也需要平衡GP内部和投资经理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总负责人还需要对项目退出的时机、策略进行判断和建议,做出最优退出决策。
正因如此,退出工作对一个人的气场、综合能力、谈判能力、协调能力、专业能力要求极高。
如果一家基金的退出人员以执行者为主,就难免只见一叶而不见全貌,得一城而失天下,也可能面临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刁难等问题。
其次,不同阶段的基金的退出人才需求存在差异。
在大多数情况下,IPO和并购是由项目方来主导完成,投资机构辅助角色;
而通过转让、回购、对赌、清算、资产重组等其他方式的退出,则基本上需要由投资机构来主导。
PE机构的退出方式中,回购、对赌、清算等方式用得最多;法律手段、财务技能用得更多;
对话体系和看重的核心数据可能更多也是法律和财务指标,打交道的人以会计师、律师、法院等居多,如果有这方面的技巧会更好些。
而VC机构的退出方式中,转让并购用得最多。
评价企业的主要依据是用户数据、增长率、MAU/DAU、在线时长、复购率、ARPU、LTV 等这些指标;
打交道的人以FA、一级市场投资人、产业投资人为主。
因此拥有一级市场的经验技能、知识体系、人脉圈子的人可能会更好些。
第三,投后退出薪酬激励体系的建设。
据我观察,投后和退出人员普遍对薪酬表示不满意,在同一家机构内部,仅就工资来说,投后和退出人员远低于投资和募资人员;
从项目退出的超额收益来看,投后退出人员的奖励体系也不明确。
建立起能激发投后退出人员的薪酬激励体系是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应该通过360度评价、过程评价等方式,明确投后退出人员在项目发展过程中的价值,将整体超额收益中的一部分分配到投后退出团队。
05 退出之“方法”
风险投资退出的方法,至少涉及内部流程体系建设、各种退出策略的应用、潜在买方体系的建设、退出估值/比例、避税方式等相关内容。
其涉及的细节内容非常多,本文仅论述内部流程体系建设这一部分。
几乎每家投资机构都建立了严谨的投资流程——
deal sourcing、立项、TS(投资意向书)、尽调、投决会、SPA(股权购买协议)、工商变更等一系列过程,环环相扣、严谨缜密。
但很少有投资机构在退出方面也建立严谨的决策流程。
与此相对的是,建立严谨的退出内部决策流程对于基金的业绩来说至关重要。
一是更充分的讨论必然倒逼利益相关方做更多更全面的准备工作。
很多基金在退出时靠老大拍脑袋觉得该退了,而不是经过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二是更充分的讨论必然带来更准确的判断。
三是便于利益各方的相互理解和达成利益均衡。
我们之前提到,GP、LP、投资经理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通过会议的公开讨论,使得各方更能理解彼此决策的原因和依据。
四是便于厘清责任与计算功过。
每个项目的退出决策,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失败的。
最终决策一定是经过利益相关方投票达成的,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项目退出决策错误时需要有人背锅的情况;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尽管如此,在会议过程中,每个人的态度如何,判断如何,也是事后评判其价值的重要依据。
长期积淀,便能总结出谁的观点更为正确。
我建议,投资机构应该建立由主管合伙人、投后退出负责人、投后退出具体执行者、投资经理等人共同组成的退出决策委员会。
其中由主管合伙人、投后退出负责人作为退出决策委员会的常委,负责所有项目退出的判断;
投后退出的具体执行者、投资经理或其他相关者,作为临时委员来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参与讨论。
每一次讨论后,退出决策委员会应形成相关文档、会议纪要、与会者的核心观点等,留存档案,用于事后绩效考核时的参考,并可用于后续复盘。
风险投资的退出工作是一件极为重要、极有难度、极具学问的事情。
道、天、地、将、法, 从目标理念、时机、现状、人员、方法等五个层面,步步为营,环环相扣。
要做好风险投资的退出工作,需要从道到法,自上而下,进行推动和落实。
这种方式事半功倍,提纲挈领,可以帮助基金建立系统的退出方法论,从而形成完整的退出理念和决策体系,并传承和复制下去。
来源 |中欧商业评论
作者 |李刚强
金融小镇网(www.financetown.com.cn)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客服及时删除!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金融小镇网|创投小镇网是中企报集团旗下金融园区综合资讯平台,汇聚各省市金融小镇/创投小镇发展动态,聚焦金融、创投、私募等热点资讯,服务金融类投资类企业,免费提供入驻咨询、优惠政策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