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落地,公司型创投基金再迎利好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1:21近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上述两种情形下,分别适用以下公式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免征额:
《通知》所提到的特定区域是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部分和张江科学城。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在该特定区域内先行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
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提到“浦东特定区域开展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试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长期投资,个人股东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通知》的发布,意味上述意见内容正式落地实施。
有业内评论指出,《意见》以及《通知》的核心宗旨在于“鼓励长期投资”。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个人合格投资者进入公司型创投企业,将大幅降低以个人股东为主的创投企业的税负,通过持有期限设定不同的税收减免幅度,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持有创业企业股权,有利于公司型创投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这也是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第二处落地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地区。
今年2月,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标志着公司型创投优惠政策在中关村试点落地。此次浦东特定区域政策,比照中关村创投税收政策,主要税收优惠方式基本一致。
今年,公司型创投企业税收优惠在北京、上海特定区域陆续试点推进,预示未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开实施指日可待。
我们认为,随着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与普及,公司型创投基金发展春天指日可待。
来源:母基金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