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私募基金管理入选了中基协备案白名单?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0-09-29 16:57:372月1日中基协推出一项方便私募基金备案的措施,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白名单。
此举为鼓励更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更多的私募基金参与疫情阻击战,更好更快地投资到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协会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提供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
为响应五部委通知,基金业协会对私募登记备案做出安排,重点如下:
1.协会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提供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
2.适当延长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首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限,从6个月到12个月。
3.进一步推进基于信用信息报告的“分道制+抽查制”试点。
4.证券、股权、创投的信用信息报告2月7日一对一推送,针对投资者的定向信息披露功能2月14日上线。
从公示信息来看,最快实现当日提交,当日完成备案。
截止到2020年9月20日,究竟哪些私募基金管理人进入了白名单?
一、开通绿色通道
中基协《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到:“申请参与抗击疫情的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新增产品备案时,……,协会将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第一时间主动服务相关基金管理人,加急加快办理备案并对外公示。”
2月7日,第一只进入绿色通道的基金完成备案,泰铼联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泰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托管。当天,第二只完成备案的绿色通道基金为华宸未来宸星纯债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上海潼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南京银行托管。
2020年4月14日,绿色通道基金不再限于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当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备案便利措施》,提出:“精简备案所需资料,提高办理效率。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所属类型,对照备案材料清单提供资料办理备案手续,取消关联交易底层估值证明、部分托管银行说明函等资料。”
二、当日备案基金的类型
根据协会公示,截至2020年9月20日,基金成立当天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累计1811只,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300家。
从基金的组织形式来看,契约型基金1781只,合伙型基金29只,公司型基金1只。
从基金类型来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0只,股权投资基金29只,创业投资基金12只,其他类型合计20只。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白名单
截止9月20日,进入私募基金备案白名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300家,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74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6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备案数量最多的是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备案103只基金;其次为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只;再次为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只。
备案股权投资基金最多的管理人为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5只;其次为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只。
备案创业投资基金最多的管理人为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只,其次为红杉资本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2只。
所有基金中,备案10只及以上的管理人有44家,备案6-9只的管理人37家,备案2-5只的管理人117家,备案1只产品的管理人102家。
四、白名单的标准是什么?
从公开资料没有找到白名单的标准。但是,从备案产品来看,我们发现如下规律:
第一,绿色通道产品主要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原因是二级市场的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
第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策略不影响绿色通道。无论是宏观策略还是量化策略,股票型基金还是债券型基金,都可以进入绿色通道。
第三,PE、VC类管理人的国有还是民营性质不影响进入白名单。比如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即为民营管理人。
综上数据不难看出,除少部分满足基金策略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外,大部分私募管理人需要按照登记申请要求提交资料。
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要求,形成了分别针对证券类及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的清单。证券类清单有9大类共31项材料,非证券类清单有9大类共32项材料,其中非证券类清单中多了“8、拟投项目证明资料:拟投资项目投资协议或合作意向书、项目合作方联系方式、拟担任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相关政府批文等”,该项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交;另外,对于“7、商业计划书”及“28、高管及团队员工投资管理经验证明”两项材料,基金业协会区分证券类与非证券类管理人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差异化的资料提供要求。除前述外,证券类与非证券类清单内容及要求基本一致。
总体而言,登记材料清单是基金业协会基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监管规定及监管实践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要求进行的分类梳理和汇总,未新增登记要求。基金业协会通过明确公示申请材料清单的方式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审核标准及要求,大大提高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审核的标准化和透明度,使申请机构在准备资料及申请管理人登记时更加有目的性。基金业协会在《管理人登记通知》中强调,基金业协会将依法依规按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仅就登记材料清单所列事项进行核对或者进一步问询,不会就登记材料清单以外事项额外增加问询,做到“单外无单”,这将大大减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对退回补充申请材料的次数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如果申请机构第二次提交仍未按登记材料清单提交所需材料或信息的,基金业协会将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对申请机构适用中止办理程序。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决定中止办理后,申请机构将在此后6个月内无法再次递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
在一次登记申请程序中,申请机构只有一次退回补充材料的机会。(金融小镇网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姜山基金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