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如何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9-30 10:39:301、基金管理人
合伙型证券基金没什么特殊优惠,遵照合伙企业税务办法执行。
基金管理人同上述契约型产品,不再阐述,下面说合伙型基金和投资人。
2、合伙型私募基金
收入一:股息、红利收入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金融商品(股票、基金等),其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合伙企业持有股票或者基金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不缴纳增值税。
非保本收益,又不是买卖金融商品,合伙型基金收到的不定期的股息红利不交增值税。
收入二: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同上,先分后税,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五)金融服务,买卖股票债券属于“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所以应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按6%征收增值税。
3、投资人(即合伙人)
收入一:股息、红利所得
对于所得税,自然人投资人作为“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投资人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增值税,合伙企业相关收入分配到个人的收益,属于合伙企业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自然人与企业合伙人均不征增值税。
收入二:合伙份额转让所得
对于所得税,个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收益按照“股权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企业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收益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增值税,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个人投资人,金融商品买卖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私募基金份额属于“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所以应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按6%征收增值税。
企业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份额首先是个基金份额,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征增值税。而一般的合伙企业(不是合伙型基金的),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是不征增值税的。
注:上图合伙份额转让所得-增值税,财税〔2017〕56号改为财税〔2016〕36号。
来源:Amy姐的跨境金融圈(ID:chinashin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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