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银行拟冲刺港股IPO,该行资本充足率指标持续下行,原行长因受贿获刑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12-14 14:42:56金融小镇网12月14日讯:继宜宾商行启动赴港上市计划之后,山东潍坊银行也迈出了冲刺港股IPO的第一步。
日前,潍坊银行先后在采招网上披露多条招标公告,包括首次公开募股会计师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首次公开募股中国境内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香港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保荐人及整体协调人选聘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2018年完成股权结构优化
官网显示,潍坊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现有员工2500余人,辖106处营业网点,拥有青岛、聊城、滨州、烟台、临沂五家分行,控股设立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目前注册资本金为44.22亿元。
据悉,该行2018年完成股权结构优化成为地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根据该行年报披露,2018年,该行股东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世纪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拟对其持有的潍坊银行股权进行整体转让。
至2018年8月23日办理完成,股权分别由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峡山绿色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潍坊潍州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市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截至2018年末,该行国有法人股占比77.23%、社会法人股占比19.67%、自然人股占比3.10%。
至2022年上半年,该行国有法人股占比达79.15%。截至2022年上半年,潍坊银行最大十名股东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58%)、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3.08%)、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21%)、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1%)、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5.25%)、潍坊峡山绿色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78%)、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4.64%)、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3%)、潍坊潍州城建投资有限公司(4.53%)、寿光市金财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07%)、青州市财政局(4.07%)。
不过,潍坊银行部分国有法人股存在质押情况。该行2021年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对所持有该行股权进行质押的法人股东有10家,质押股份55739.2538万股,占该行总股本的16.55%。其中,主要股东中有2家对所持该行股份质押,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数为9045万股;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数为8300万股。
资本充足率指标持续下行
目前,山东省有三家A股上市银行,分别为齐鲁银行、青岛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港股上市银行有威海银行、青岛银行。若潍坊银行成功登陆港股,将成为山东第五家上市银行、第三家港股上市银行。
根据该行2022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2年9月末,潍坊银行资产总额2247.50亿元,负债总额2102.78亿元,所有者权益144.72亿元。
在业绩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该行净利润10.36亿元。数据显示,该行上半年营收净利均实现两位数增长。该行2022年中报显示,上半年,该行营业收入26.32亿元,同比增长23.80%;净利润7.52亿元,同比增长21.07%。
在资本状况方面,截至三季度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1.17%、一级资本充足率9.8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83%,分别较2021年末降低0.58、0.46、0.23个百分点;而2020年末,上述三项指标为13.55%、11.28%、8.78%。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该行不良贷款率1.41%,较年初的1.28%上浮0.13个百分点。该行2022年6月末的拨备覆盖率为164.91%,较年初的145.66%上升19.25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7月,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指出,潍坊银行贷款集中分布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以及建筑业,贷款行业集中度较高,截至2021年末,上述三大行业贷款合计占总贷款及垫款的比重59.27%。“受潍坊市化工、机械、纺织等传统制造业部分企业周转困难、出现欠息和展期影响,该行关注类贷款、展期贷款占比依然较高,信贷资产质量存在一定下行压力”报告显示。
不仅如此,报告还指出,跟踪期内潍坊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持续暴露,面临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上升。截至2021年末,该行持有债券中,已发生违约债券余额占比0.54%;另有0.48亿元债券发行人信用展望下调为负面且存在境外债务违约。同时,非标资产中构成实质违约的资产合计占比为1.79%,除中信国安和恒大集团,其余涉及海航集团、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另有2.91亿元非标投资的底层借款人某城投企业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2022年6月公开信用评级展望为负面。
原行长犯受贿罪获刑
根据裁判文书网《闫红兵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1年8月至2017年五六月期间,闫红兵利用其分别担任潍坊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行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潍坊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潍坊银行岳某、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温某、徐某等人所送的车位、现金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853万元。
法院认为,闫红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被告人闫红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现存于安丘市人民检察院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66.9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847万元,限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纳。
不仅如此,近年来,潍坊银行曾多次领到监管罚单。
2022年7月,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问题、高管在任职资格核准前即履职,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75万元。6月,该行火车站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潍坊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另有北宫支行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2021年12月,潍坊银行寿光支行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2020年12月,该行因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收缴假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被央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4.5万元,多名相关负责人同时领罚。
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