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一罚单三倍:福建一股民赚1.4亿被罚没5.7亿!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12-30 10:28:13近期,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王宝元操纵吉林高速、大连热电、宜宾纸业、绿城水务、宁波热电、哈森股份、友邦吊顶、大庆华科等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2690148.86元,并处以428070446.58元罚款。
王某元先生的行为被证监会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不仅没收了1.43亿美元的违法所得,而且还处以三倍于罚款。
来自福建59岁股民王宝元因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多重手段影响8只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1.43亿元,被处以4.28亿元罚款,总计被证监会罚没5.71亿元。
据证监会调查,王宝元在2020年2月3日至11月6日期间操纵了145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交易,以及将其控制的账户之间的交易来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从中获利。
证监会还详细介绍了王宝元控制账户的使用情况。操纵“哈森股份”使用26个账户,操纵“友邦吊顶”使用23个账户,操纵“大庆华科”使用54个账户。
大庆华例如,王某元操纵的情况。
综上所述,王某元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大庆华科的操纵意图明显,导致其股价与盘指数出现较大偏离。
原因包括MAC用于交易标的股票的账户、IP地址码与王某元控制的证券账户使用的MAC和IP地址码不重复,其他投资者控制或使用上述MAC;王某元没有资金往来于该账户。
证监会指出,在本案中,当事人采取多种操纵手段反复多次实施此类操作,时间跨度长,涉及的股票数量不多。
本案综合考虑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调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当事人处以非法所得三倍罚款。
2020年3月27日至4月3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2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大连热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490848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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