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融小镇网!
186 1691 6099

董监高限售股减持,注意四点!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7-04 15:57:50

ab53cb83f219df421d32857d17f7dc5d.jpeg

3年限售期届满后,董监高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是,落实到实操层面,容易有一些争议,导致上市公司董监高无意、被动违规。

一、持有的股份总数是“直接”持有,还是“直接+间接”持有?

老鱼认为,既然是股份总数,应该是“直接+间接”的合计数。在实际案例中,有些上市公司误以为间接持股没有统计在内(需要穿透),导致减持超过25%比例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有点冤。

二、上市公司减持比例基数计算的口径如何?

每年减持25%的比例是固定的,这点并无歧义。但是现有法规并未对基数有明确表述,关于基数计算口径有两种:

1、按照上一年度的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按照首发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很多保荐人无暇顾及IPO后的减持问题,抄作业,统一为模糊性的第一种表述,给董监高减持带来麻烦。

三、间接持股的减持操作

一般而言,除创始人(团队)直接持股,董监高的持股基本放在员工持股平台里,创始人当GP,董监高和核心员工当LP。

这样的股权架构设计有好处,但是给减持带来麻烦,持股平台里有三类人: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核心员工,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有多个口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譬如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实控人个人和员工持股平台。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减持比较麻烦,减持总量、减持口袋、减持比例都需要进行切分,稍有不慎,减持就违规。

四、变更承诺

为了维护股价,避免限售股减持带来的巨大波动,证监会不仅对减持价格做出最低要求,而且对股价提出额外要求: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2年后进行减持的,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上一年度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大家知道,最大的庄家就是实控人,IPO让实控人财富坐电梯般飞涨,如果实控人不关注股价,股市就会变成实控人的财富收割机。这个规定也只是延长锁定期而已,股价维稳的作用有,但不大。

承诺有法定承诺和自愿性承诺两种,上述规定,就是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如果变更承诺,只能变更自愿性承诺。

变更自愿性承诺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新承诺代替原有承诺;

方式二、豁免原有承诺。

两种方式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譬如实控人发生变更,高管离任。

变更承诺也并非易事,须履行法定程序,譬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回避表决,独董、监事发表支持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