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公司将迎上市风口?继深圳后,广州重磅发文支持创投机构上市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0:12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指导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完善员工跟投机制,稳慎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实施员工持股。
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对投资于广州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支持。完善政府基金管理体系,建立市、区政府基金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项目资源共享,形成定位各有侧重、上下左右联动、相互衔接支持的政府基金管理体系。建立市、区政府基金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基金与科技项目对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培育引进风投创投机构和人才,探索依托头部风投创投机构,打造培育风投创投机构的专业孵化载体,按照广州市孵化载体支持政策予以补助支持;以清科、投中、融中等知名榜单为依据,对头部风投创投机构开展“靶向招商”。
以黄埔区、南沙区为主,力争用3至5年时间打造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风投创投集聚区。探索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私募股权转让平台,探索设立私募股权S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拓宽风投创投机构退出渠道。
鼓励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参与创业投资的出资。支持科技企业设立投资部门或独立的专门投资机构,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开展创业投资。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吸引境内外资本来穗设立创投基金,并按照市区现有政策予以奖励支持。
这并非首次。这是继深圳后国内第二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到创投机构上市。
今年1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有一条罕见的举措——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制度安排。支持股权转受让基金(S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推进市场化S基金母基金设立,组建湾区S基金联盟或研究机构,引入国际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二级转让平台试点。支持本市有条件的产业集团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对接,打通产业链创新成果转化渠道。
深圳历来是本土创投的“风向标”,如此公开提及创投机构上市话题,被视为打响了探索创投机构上市的第一枪。
此次广州发文,更具里程碑意义——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创投机构通过上市等创新募资手段,不仅仅停留在“探索”阶段,而是迈出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一步。
并且,此次广州的《实施意见》中还提出,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投资,对标“深创投”,探索整合市属国有风投创投资本,打造覆盖种子、天使、VC、PE 等各阶段的全资本链条的国有标杆创投机构。
事实上,国内VC/PE私下对于创投公司上市讨论已久。
从国际经验来看,创投机构上市并非新鲜事。早在2007年,一批海外私募巨头便掀起首轮上市潮,黑石2007年在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美国当时近5年里最大规模的IPO,紧随其后,KKR在2010年上市,凯雷在2012年上市。某种程度上来讲,上市为这些私募巨头进一步拓展了国际市场,成为国际私募股权行业的风向标。
从深圳到广州,现如今都提出了鼓励创投公司上市,这是否意味着创投公司上市的脚步似乎越来越近,其他地区是否会效仿?
中国创投行业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长期资金来源不足。“探索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有前瞻性也有必要性,将有利于优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扩充资本金,撬动更多的资源,更好地支持中小、支持科技、支持创新,也有利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某华东头部人民币基金总结。
其实早在2019年,当时正在酝酿创业板注册制落地,关于创投机构上市的话题就曾在人民币基金中引发热议。彼时曾有创投大佬透露,相关部门牵头做了很多调研,考虑推动深创投成为创业板首家上市创投公司。作为本土创投领头羊,深创投被寄予厚望。
但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事件,仍需反复衡量。时至今日,创业板注册制平稳落地,探索创投机构上市也正式迈出了实质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