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又有新渠道!广东QDLP试点将从深圳扩容到全省范围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1-11-08 16:48:02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正式就《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进行发布解读。据介绍,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业务有利于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更好推动广东企业“走出去”,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快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近年来,广东省一直在积极争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下称“试点”)。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4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2021年2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函国家外汇管理局,商请支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1年3月批复同意广东省开展试点,给予广东省50亿美元试点额度。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需满足条件
据悉,《暂行办法》共分为十一章、51条具体细则,除了总则、监督管理、附则外,主要提出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基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等市场主体的条件,并明确了试点申请、购付汇及对外投资流程、基金管理、企业额度和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流程性规定。
《暂行办法》中指出,试点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或契约制基金等组织形式,但应满足认缴出资金额/初始募集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出资方式仅限于货币形式,投资标的包括境外非上市股权和债权、境外证券市场及其他经批准的投资业务。
对于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暂行办法》将其分为内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外商投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境外自然人或机构等参与投资设立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两类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均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出资方式仅限于货币,此外,还应具备至少1名5年以上以及2名3年以上境外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管理人员。
审批权限下放给相关地市区
值得留意的是,广东省是全国首个将审批权限下放给相关地市区金融监管部门的省份。目前,广东省私募基金管理企业主要集中于广州、深圳、珠海、横琴合作区等地。
《暂行办法》规定,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珠海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受理辖内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申请材料,分别会同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审核,与省联席会议充分沟通,决定是否给予试点资格和额度;对审核通过并获得额度的企业,报省联席会议备案后向申请人出具同意开展试点、给予试点额度的书面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申请材料审核,以及对审核通过并获得额度的企业出具书面同意文件相关工作,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会同区联席会议其他成员按照上述程序执行。
《暂行办法》要求,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对外投资涉及的资金汇出,应在获批试点额度内办理,并须遵循按需购汇、额度管理和风险提示的原则。对外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发起的所有试点基金本、外币对外投资净汇出(不含股息、税费、利润等经常项目收支)之和不得超过该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获批的对外投资额度。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