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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300万!南京市出台专精特新十条扶持政策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1-11-24 15:54:17

11月23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就南京近日出台的《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其中《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重点,从10个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简称“南京市专精特新十条”。

南京专精特新

1.支持企业投资扩产

引导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的10%,给予当年累计最高80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获得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南京金服平台上,企业可享受年度累计6000万元额度的“零成本”民营企业转贷基金。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评价工作,对首次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4.加速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企业开展第三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诊断,按照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贴。对首次获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5.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鼓励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其中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10%价格扣除。

6.鼓励企业引进技术管理人才

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列为C类人才,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和高技能人才(连续在同一企业工作15年以上的高级技师)列为D类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在禄口机场、南京南站、高速沿线等重点场所设置“专精特新宣传专区”,免费展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其生产的设备、产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不进行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对其中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10%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8.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

大力发展都市产业,命名并打造一批市级都市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工业楼宇。全面推进高标准产业载体建设,确保“十四五”末新增高标准产业载体900万平方米以上,都市产业载体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在“宁企通”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库,制定遴选考核办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10.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补贴。

附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来源:江苏金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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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精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