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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深圳对2021招商行动方案进行意见征求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47:21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行动方案(2021-202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共计23条,详细汇总了地方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应该重点发力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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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原文如下:

深圳市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招大商、招

优商、招好商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

为贯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对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投资推广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促进更多高端要素和资源集聚深圳,加快建设全球重要的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城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完善顶层设计,增强全市投资推广统筹与合力

(一)强化投资推广“一把手”工程。继续完善现有工作机制,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招商统筹部门、产业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府投资基金和专业机构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深圳市投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召开年度议事会议,领导和部署年度投资推广任务,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落实全市招商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相关成员单位)

(二)夯实投资推广“全市一盘棋”格局。继续优化市、区一体投资推广机制,领导小组下保留并完善深圳市大型企业引进专责工作小组(简称“专责小组”)制度,负责统筹全年大型企业引进以及全球招商大会项目落地工作,研究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市直相关部门从产业发展、项目引进、投资者服务等环节,根据自身职责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及本产业、本行业招商工作,以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前海管理局、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围绕本区域重点发展区域和产业,统筹做好区内招商引资工作;市区两级形成合力,夯实投资推广工作“全市一盘棋”。(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局、前海管理局、贸促委、工商联、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三)实行“管产业(行业)也管招商”机制。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产业主管部门以“链长制”等产业发展政策为基础及牵引,围绕集成电路、5G、8K、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深入开展产业研究,紧抓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空白领域,明确重点龙头企业技术优势、地域分布及招引策略,开展产业精准招商,以存量引增量、用增量促存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国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内重大招商项目引进扶持工作;各部门要立足本部门负责重点产业和行业的特点,制定产业发展和支持政策时要纳入项目落户奖励等招商政策并牵头落实,整体提升我市产业招商政策吸引力。(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方金融局)

(四)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共享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应主动共享重大产业招商项目招商线索,形成重大产业招商项目共享机制,切实提升重大产业项目招商推进合力和成效,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市规划资源部门要加快工业用地整备、入库工作,真正实现“土地等项目”,形成工业、商业用地信息分享机制,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政府以及推送至相关成员单位。(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健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督办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各部门、各区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和指引,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督办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后,定期向项目牵头单位发送督办文件,切实推动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较快较好落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二、聚焦重大项目,推动构建优质产业生态体系

(六)引进重大项目做强实体经济。紧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等,统筹全市各产业部门、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主动出击,精准招商,为我市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提供新动能,助力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与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七)引领总部经济发展壮大。落实总部经济相关政策,重点开展总部经济招商,推动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具备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来深设立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区域型总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八)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加强我市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商工作力度,按照工业投资“版图”,绘制招商“线路图”,制定实施年度重大项目引进计划,针对性开展制造业重大项目精准招商。(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九)招研引智助力创新生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及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机构、科研团队等创新资源;持续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打造实验室集群;引进芯片交易中心、电子元器件交易平台;以重点实验室集群和重大平台集聚效应带动招商。(责任部门: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制定精准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各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年初要针对本产业(行业)、本区域的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空白环节,梳理制定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开展精准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后,报送市政府研究审议。(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方金融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一)落实重大项目用地用房保障。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对于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优先供应用地;建立完善产业用房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大标准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力度,促进产业用房租期和租金稳定。(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技创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二)做好全球招商大会洽谈签约项目报送落地工作。以全球招商大会为节点,做好会前洽谈签约项目报送,以及会后项目落地工作;加强跟踪督办机制,根据“项目专班”“一企一档”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及专人跟进,建立工作台账,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统筹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运营。(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洽谈签约项目责任单位)

三、丰富形式内容,持续提升城市招商推广水平

(十三)举办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围绕打造全球重要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目标定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及前海管理局、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布局,重点面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科学制定全市境内外招商计划;市商务部门要举办好全球招商大会,各产业部门要做好重点产业宣传推介,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要开展好辖区营商环境及重点产业推介,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招商,每年赴境内外共同开展投资推广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方金融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四)拓展全球投资推广网络。打造全球多层级投资推广体系,丰富海外招商网络,以市驻海外经贸代表处为核心据点,在代表处所覆盖区域增设联络点,增强代表处辐射能力;通过服务互换和购买服务等形式与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合作,在全球主要发达地区布局网点开展招商;与海内外商协会联系互动,拓展全球主要城市投资促进渠道。(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五)加大重点区域招商力度。市重点区域总指挥部要做好全市重点区域的招商统筹和指引工作,各重点区域分指挥部根据规划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各重点区域产业指导目录、准入标准,瞄准重点产业和企业,组建招商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招商,同时要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举办投资推广活动,切实做好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市商务部门要根据各重点区域特点,引导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全相关重点区域。(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各重点区域分指挥部、商务局)

(十六)继续打造投资推广园区品牌。市商务部门要统筹前海管理局、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梳理认定一批投资推广国际化重点园区、产业链专业园区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园区招商功能,以园区促招商、以招商带园区,对招商成效显著的园区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七)打造国际投资推广平台。推进我市投资推广工作“放管服”改革,以政府主导、市区共建、社会化运营为原则,打造投资推广通用型服务平台,协助解决来深投资企业筹备期办公场地、落户注册、政策咨询等前期服务难题,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落地速度,构建全市创新型投资推广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四、强化要素保障,有力支撑全市投资推广工作

(十八)推动成立市场化招商引资机构。探索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市场化招商体制,鼓励具有市场化招商经验的专业团队和机构全面参与招商工作发挥市场化招商机构在区域产业集聚和升级转型方面的专业优势;鼓励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街道、产业园区采用市场化手段,形成统筹指导市场、市场提升统筹的良性专业化招商格局。打造全市社会化、专业化、系统化招商新格局,服务粤港澳湾区经济发展全面升级。(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十九)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完善招商工作与政府投资基金联动机制,加强与重大产投、引导基金和天使基金的衔接,发挥基金招商作用;市发展改革、国资、地方金融监管及政府投资基金等部门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方面信息互通机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二十)探索完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实行任务清零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指导,引导各产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自身定位,切实提升投资和招商工作质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项目引进情况,并作为市区两级级责任单位绩效考核依据之一。(责任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绩效管理委员会)

(二十一)加大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要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保障各项投资推广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投资推广机构职能和人员配备;实行常态化的专业化招商培训,提升全市各级招商引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责任部门:市财政委、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招商诚信建设工作。各招商引资责任部门要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招商引资各类合同、协议;坚守契约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宣传、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给予企业扶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健全保护投资者权益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诚信水平,着力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责任部门: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签约主体)

(二十三)激发全社会招商活力。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资推广渠道,鼓励社会机构积极引荐并推动国内外大型企业项目落地深圳;对成功引荐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户的社会力量给予一定奖励,推动形成全社会合力谋招商、促投资氛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金融小镇网转载自深圳市商务局

标签: 深圳 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