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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汇总金融领域惠企政策11条,涉延期还贷、降低房贷利率、上市奖励等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11-29 16: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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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镇网11月29日讯:11月29日,许昌市金融局公布11条金融领域惠企政策,涉及降低企业综合融资、疫情下延期还贷政策、降低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等。

具体为:

1.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2.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政策。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

3.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融资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抓紧修订制度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4.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全市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年初(5.6%),全市新发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年初(5.28%),推动2022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5.加大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用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和合格银行贷款。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6.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和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7.疫情下延期还贷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8.降低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推动落实全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由6%左右降为4.2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5.05%)。

9.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2022年年底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申请北交所及新三板首发上市(挂牌)的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实行电子化、无接触报送、非现场验收、送达工作机制,由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上市审核问询及告知函回复时限可分别延长3个月、1个月;业绩大幅下滑的,给予适当监管包容。申请发行债券产品的企业,无法提交签字盖章文件的,可先出具说明,后续提交;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券的,专人对接、即报即审。

10.降低担保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除担保费外,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费用,避免加重企业负担。

11.企业资金奖励。在许昌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在沪深、境外交易所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的(含新三板转板),按照上市辅导报备、上报审核材料并获受理、成功发行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50万、100万、500万奖励资金;对市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资金;对实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

来源:大河财立方


标签: 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