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12条政策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发展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12-27 17:26:11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激发我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活力,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12条政策举措,支持我省私募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和“2+6+N”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深化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加快培育创新资本,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紧密融合。
《实施意见》涵盖“募投管退”各环节。在募集方面,优化市场准入管理,推动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发展,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伙人在我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来赣投资,加快形成私募机构集聚和竞争优势。对引导服务我省实体经济效果良好的基金园区,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支持其贡献地方税收省级留成部分返还基金园区属地财政。
投资方面,打通资本和政府等各类优质项目源的通道,拓宽资金募集渠道,促进资本与产业的对接融合,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吸引民间投资尤其是优秀的私募股权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2+6+N”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同时,适度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让利幅度,允许本级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时将取得的净收益扣除门槛收益后不高于50%部分让渡给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社会资本出资方。
管理方面,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情况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支持培育本土品牌,引进外部知名机构,推动集聚发展,完善国有投资体系建设。退出方面,支持多渠道市场化退出。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省私募股权投资“白名单”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对“白名单”企业在融资时予以利率、费率等方面的优惠,每年从“白名单”内遴选发挥作用较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来源:江西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