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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立5支规模各100亿的产业基金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2-01 16:05:28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团建设行动计划“415X”(2023—2027年)。

为深入落实“高质发展建设世界优先制造基础”精神,构建“415X”先进制造集群、建设全球高级制造基地、建立强省和制定本行动规划。

主旨思想。腾笼换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端化和凤凰涅槃为主要出发点,以绿色化国际化为主线。坚持以财政为本,着力重塑制造业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以“415X”先进产业集群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协调推进空间腾换、大做强、企业优势、质量提升、数字赋能和创新强工六项举措。建立世界先进的制造基地,夯实“两个先行”物质基础。

主旨目标。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了由四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个“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和一批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组成的“415X”先进制造集团体系。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高,“浙江制造”高端化智能绿色化国际水平继续引领全国,全省生产总值的制造增值份额稳定在1/3左右,规上制造业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1.5亿40万元,每英亩增值195万元。规上企业研发资金占营业收入的3.4%,高技术制造价值在规上工业中所占比重为19%。高新技术工业附加值占规上工业附加值的6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7件。到2027年,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浙江制造”位势明显提高,制造业附加值稳步上升,“415X”先进集团规上企业运营收入12万亿1000亿元以上,县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地区20多个,世界一流企业15家左右达到“一切”。到2035年,全球先进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一)实施改善制造业发展空间的空间腾换。

1.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带动下,着力批而不用、未尽其用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和振兴利用,完成了20万多亩无效工业用地的改造开发。加快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利用,促进工业设备的升级,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容积率要高一些,一般不低于1.5,有条件的项目可以试验探索2.0以上的容积率。

2.高能级产业平台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企业“415X”和新项目向新区、县级开发区(园区)等产业平台集聚。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升级建设制造业特色城镇,科学建立化工园区,力争实现全国省会省市、省立高新区和工业强县的全面覆盖,新建了40个“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出4星级以上的微企业园100型企业。

3.推进产业协调布局。围绕全省制造业“双核一带一廊”的总体布局,着力发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团,推动各县(市、区)争取省会特色产业集团核心区和合作区,建设约20个千亿级区级特色产业集团核心区。促进高品质的制造业发展,创造共同富裕示范县,推动大工业县和山区26县深化产业合作,到2027年,山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突破2500亿元。

(二)落实招大做强,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

招引重大工程的规划。开展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浙里”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引导优势企业加强省内布局,每年招引有100多个制造业重大项目投入10亿元以上,外国制造重点项目投入1亿美元以上的20余项。将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外资项目清单和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清单,确保制造业项目在项目清单中的比例超过2/3。加强中央对接,共开展100多个央企战略合作项目。

(千亿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施。加快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5000多项重大技术改革项目和15000多台新应用工业机器人。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省能源和碳减排300项工程,建成500家省级低碳绿色工厂,工业园区50家县低碳绿色。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的综合建设,扶持有条件的市县实现光伏安装在新工业厂房屋顶上,使全省光伏发电装置达到39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置比例达到43%以上。

加快推进重大工程落地建设。着力抓好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问题,健全省重点制造业项目调度机制,加快建设和快速生产关键项目,每年建成投产100多项10亿元以上的主要工程,制造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20%。

7.营商环境优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一号改革工程”,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2.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降低市场主体的进入成本。重复“浙里办”营商区,促进“一件事”集成化处理涉企高频事务、线上线下“一网通办”和惠企政策。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广《有效投资账户》重大应用。建立健全“无感监测”营商环境闭环机制,构建数字营商环境与服务管理相结合。应用服务(企业码)的迭代升级,探索微型企业服务模式和精准服务。

(三)落实企业提升制造业效率和效益的行动。

8.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世界上15家左右的一流企业和100多家营运收入100亿元以上。实施“凤凰行动”,加快高市值制造企业的培育,上市企业840多家,力争总市值达到8万亿元。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项目,提高企业精益管理水平,实现规上企业管理评价的全面覆盖。

9.企业团队优势的“专精特新”。实施优质中小企业分级培育项目,培育一批“配套专家”企业产业集群,力争每年增加20家制造业单雄公司和100多家“小巨人”企业。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增3.6万家科技中小企业和1.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

10.深化“链长+主链+阳光”的协同。构建链群协同机制,动态培育50家“链主”企业、500家“链主”合作伙伴和200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推进重点产业链跟踪研究,每年组织100项交流对接服务活动,反复升级“产业一链通”重大应用,实现15条著名的产业链全程覆盖。加强供应链安全评价,切断断供风险摸排和供应链备份对接,提高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性水平,每年实施500个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11.加快服务型产业化发展。开展服务型制造,引领新的服务型制造模式发展,如定制、共享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每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多家(个)。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年新增50多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100多家(个)企业(平台)的融合发展。

12.推动企业国际化。深化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新三年工作计划,鼓励企业跨国公司投资兼并,建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高水平的展会、高端论坛等。深化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壮大以龙头企业和中小网商为主导的跨境电商集团。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建立全球重要资源和产品的供应链体系,打造1000余家海外仓库。

(四)落实优质提升行动,推出“浙江制造”品牌。

提高制造质量。力争中国质量奖,努力实现制造业零度突破的中国质量奖。新一轮的质量提升工作,落实制造业百大特色产业的品质提升项目。实施了重点产品质量阶梯提升项目,推动重点消费品、重要工业品和主要技术装备的优质。推动“千争创万导入”,每年引导2000家规上企业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继续推进“百千万”升级行动,为微型企业建设优质基础设施和100家服务平台。

强化品牌建设“浙江制造”。继续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县建设,建立集团品牌和区域品牌培养提升机制,探索集体品牌应用,证明品牌在产业集群中的保护,打造具有竞争力、美誉度高的地区品牌。实施浙江优质培育行动,每年培育300家“2018年香港产品”认证企业、50个“浙江出口名牌”和“浙江制造精品”200个“品字标浙江制造精品”。建立产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诊断、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发布创新成果。

加快创新标准在企业中的发展。建立标准化创新企业分级培育制度,建设标准总师队伍,组建一批标准化的创新联合体和规划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实施“标准化+”行动,落实数字经济标准提升、重点产业对标达标项目和开展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推动企业领导和参与国际标准修订50多项,主导系统修订国家标准500余项,“浙江制造”修订4500多项,引进五个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

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构建高价值知识产权平台,规划一批核心专利、基础专利和标准必备专利。加快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区,建成15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和50家工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全省13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扩大专利快速预算产业的范围,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

(五)实施引领制造业变革重塑的数字赋能。

(加快建设应用分产业“产业大脑”。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参与分业“产业大脑”建设,鼓励分业“产业大脑”优先服务企业在产业集群内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推广应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加强中小企业数字改造的支持,每年在新线运行10个细分行业。

推进数字企业转型。深化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梯次培育“数字厂-智慧厂-未来厂”,建设未来120多家(个)工厂和1200多家智能企业(数字化车间)。推进数字工厂建设,每年确定10家左右的数字厂标企业,培育1000家优质数码服务提供商,加快实现规上产业企业全面数字化改造覆盖。推进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全覆盖数字化改造,建立30个全省数字改造样品。

加快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推动基础平台、行业级和区域级平台以及企业密切合作,形成国际领先的核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国内领先的30多家行业级行业网络平台,实现产业集群100亿元以上的全覆产业互联网平台。

(六)实施创新工作,增强制造业的发展动能。

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为“415X”先进制造业集团,省市县实施“尖兵”“领雁”研发项目,力争实现制造业项目80%以上的比例,每年形成80项产业化硬核科技成果。推动科技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率先组建创新联合体,实现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的全面覆盖。

实施产业基础建设项目。推进核心基础部件、关键原材料、软件、先进技术和产业技术的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每年实施60个高质量产业链创新项目,实现制造业的协同发展。首套升级项目实施,每年新增首套装备200件,首批新材料25件,第一版软件70件。

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产业链和创新链的融合,构建“基础研究+技术调研+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集群创新生态链,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科研成果落地,力争每年在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5、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0多个,省级网上技术市场众创空间50余家的基础上建成3.0版和“浙江拍”品牌,技术业绩突破2100亿元。

建设创新的主要载体。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引领下打造一座创新策源地。加强以国家级实验室为龙头的新体系建设。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建成省级以上50多个工业创新平台,每年新建30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100家县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一)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体系的重塑。在省级建设“4+2”财政支持制度的同时,政府将各项扶持政策纳入制造业,着力于产业基础设施和产业链改造、先进制造企业升级、优质企业竞争优势提升、集群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2027年底前,全国各地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的专项资金作为“腾笼换鸟”,以振兴工业用地、改善企业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为重点。2027年底前。

(二)基金强化引导。3.0版重复产业基金,成立四个产业集团专项基金和一个“专精特新”母基金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设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新材料等,每个基金不低于100亿元,分期设立。县级工业基金按基金规模的30%出资,优化利用方式,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主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415X”集群。

(三)金融创新服务。完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技术改造贷款和并购贷款的发放力度,扩大中长期制造业信贷规模,保持中长期工业贷款稳步快速增长。支持企业上市、贷款融资和并购重组,提高直接融资在制造业中的比重。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责任豁免、成本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扶持。

(四)加强土地保护。加快产业用地配置改革,加快工业土地控制线的划定。每年在全省国有土地出让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合作地区的工业用地总量稳步攀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工业用地整治、低效土地再开发等腾出的土地,重点开展重大全省制造业。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的作用,支持“415X”先进制造大项目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以提前预支土地奖励指标。到2027年,继续每年安排3000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考核和激励政策,支持“415X”先进制造集团的重大项目。

(五)加强保障用能。优先保障电力、煤气、水和排污权等要素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中的供应。“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的能源消耗指标纳入市菜总量平衡,积极争取合格国家能源消耗分离在省主要制造项目中。对单位工业增值额低于0.52吨的新项目,在确保项目现场完成能源消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并按照标准审查超过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重大制造业项目或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条补链。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经第三方企业确权后,可以利用规定的企业能源库存空间,平衡当年制造业重大项目的能源需求。

(六)强化人才配套。各级各类人才计划要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海外高层次引进计划支持比例达到60%以上,特别支持计划支持比例超过40%的省高层次人才,县级市人才计划支持比例高于80%。实施优秀工程师培训项目,培养约2000名优秀工程师。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项目,开展“新八级”专业技能水平体系试点,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定期发布“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急需人才目录,优先考虑各级各类人才的分类目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和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探索项目中的社会评价,加大对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的力度。

(七)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构建先进制造业“415X”集群的工作。对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综合评价,授予优秀评定地区“浙江制造天工鼎”。开展群赛,建立赛马机制,加强专项产业集群核心区、合作区域评价和动态调整。培育集团,推动组织发展,积极争取先进制造业集团。建立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先进制造业集群“415X”的运行监控。开发推广集群应用场景,强化集成、创新服务和智能决策。

来源:投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