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13家上会,沪主板将迎来两个“巨无霸”IPO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12 15:03:07本周IPO首发上会企业共计13家,沪市主板3家,科创板3家,创业板5家,北交所2家。
本周上会看点
2015年爱科赛博曾聘请东兴证券申请创业板上市,2016年企业被终止审查。时隔7年,换道科创板上市!
新能源行业企业华电新能拟于沪市主板上市,拟募资300亿元,其募资额将接替三峡能源的227亿元,成为A股新能源行业最大规模的IPO!
A股迎近13年来最大IPO,农化巨头先正达拟登陆沪市主板IPO!2023注册制下企业IPO上市及并购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6月17-18日苏州开课,报名中!
本周上会企业情况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洋赛车”)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非道路越野车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动力运动装备专业制造商之一。
公司产品多年来被指定为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指定竞赛用车,在我国各级赛事中的参赛保有量占据前列地位。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出具的证明,在 2019 至 2021 年期间,公司生产的非道路两轮越野摩托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第一,四轮全地形车的产销量排名全国前列,属于非道路越野车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是中国运动摩托车代表品牌之一。
IPO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北京金诚同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是戴继刚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戴继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6001%股份,并通过缙云华拓支配发行人9.7163%股份的表决权,直接与间接合计支配发行人59.3164%股份的表决权。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巍华新材”)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含氟精细化学品领域,是一家研发和生产氯甲苯和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特征等,形成了目前较为成熟的氯甲苯、三氟甲基苯系列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的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是作为新型环境友好型涂料溶剂,主要应用于汽车、桥梁、船舶、飞机等,主要市场为北美地区;二是含氟新型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部分产品为世界农药、医药巨头专利保护期内的关键中间体,主要客户为 BAYER、BASF 等全球大型农药、医药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国浩律师(杭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瀛华控股,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闰土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江伟、吴顺华,吴江伟系吴顺华之子。吴江伟、吴顺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瀛华控股控制公司51.03%股份表决权,吴江伟直接持有公司2.89%股份,吴顺华直接持有公司2.70%股份,吴顺华之配偶、吴江伟之母亲金茶仙直接持有公司1.16%股份。同时,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吴江伟、吴顺华直接和间接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7.78%股份表决权,吴江伟和吴顺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8,634.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爱科赛博”)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精密测试电源、特种电源和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等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在电力电子行业之“器件-设备-应用系统”的产业链中位居中段。
发行人客户包括华为、比亚迪、阳光电源、汇川技术、固德威等知名企业,中国科学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南德认证等科研及检测认证机构,以及中航集团、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国家铁路集团、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央企及其下属企业。
IPO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会计师为中汇,律师为北京市大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白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17.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白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17.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0%,白小青先生的配偶王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5.4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同时,白小青担任员工持股平台西安博智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博智汇直接持有公司 459.8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3%。,白小青、王琳合计控制公司 29.63%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2,06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康希通信”)是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主要从事Wi-Fi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公司子公司上海康希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及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无线路由器、家庭智能网关、企业级无线路由器、AP 等无线网络通信设备领域及智能家居、智能蓝牙音箱、智能电表等物联网领域。
公司直销及终端客户包括A公司、B公司、中兴通讯、吉祥腾达、TP-Link、京东云、天邑股份、D公司等知名通信设备品牌厂商以及共进股份、中磊电子、剑桥科技等行业知名ODM厂商。
IPO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会计师为众华,律师为上海东方华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PING PENG、彭宇红与赵奂,其中PING PENG、彭宇红为夫妻关系,赵奂与PING PENG系校友且曾为同事关系。
PING PENG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957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和硕士,美国理海大学博士。
彭宇红女士,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陕西师范大学学士,美国库兹敦大学硕士。
赵奂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学士、美国理海大学硕士。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公开发行不超过6,368.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并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新能”)系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公司主要资产遍布国内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面覆盖国内风光资源丰沛和电力消费需求旺盛的区域,是国内最大新能源公司之一。
风力发电业务收入系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 75%以上,经营规模呈现上升趋势;太阳能发电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太阳能发电业务板块期末装机容量不断上升,收入规模亦呈现上升趋势。公司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及发电量规模均位于行业前列。
IPO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华泰联合证券,会计师为安永华明,律师为北京市金杜。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电福瑞,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中国华电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间接控制公司52.40%的股份,通过其控股的华电国际间接控制公司31.0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3.43%的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含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拟融资3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约90亿元,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210亿元,项目情况如下: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研股份”)是一家专注于聚醚醚酮(PEEK)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PEEK,形成现有的“两大类、三大牌号、六大系列”共52个规格牌号的产品体系。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是继英国威格斯、比利时索尔维和德国赢创之后全球第4家PEEK 年产能达到千吨级的企业,是继英国威格斯后全球第2家能够使用5000L反应釜进行PEEK聚合生产的企业,是目前PEEK年产量最大的中国企业。公司在国内市场持续实现进口替代,目前已经超越英国威格斯成为中国市场销量最大的公司。公司PEEK产品的应用遍布电子信息、交通运输、高端制造等领域,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
IPO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会计师为大华,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谢怀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92.84万股股份,占比40.47%,为公司控股股东。
谢怀杰直接持有公司40.47%的股份,通过金正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 3.4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94%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谢怀杰的女儿谢雨凝直接持有公司1.79%的股份,通过金正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81%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谢怀杰的女婿毕鑫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
谢怀杰、谢雨凝和毕鑫合计持有公司45.78%的股份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谢怀杰、谢雨凝、毕鑫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42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融资4.5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作为全国性的高值医疗器械流通商,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直销及分销业务,并为终端医院提供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SPD)等服务。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北京国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建发医疗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51.02%,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建发集团和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建发医疗95.00%和5.00%的股权,建发集团持有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100.00%股权,因此,建发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建发医疗 100.00%股权;厦门市国资委持有建发集团100.00%股权,间接持有建发医疗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51.02%股份。因此,厦门市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3,193,277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5%,预计融资4.8424亿元,拟投资以下项目:
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铜铜箔”)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解铜箔是指以铜线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铜箔。电解铜箔是锂离子电池、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的重要材料。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分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覆铜板、印制电路板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多个领域。
公司是目前国内产品种类和规格最齐全的电解铜箔生产企业之一,2022年,发行人电子电路铜箔出货量在国内电子电路铜箔市场中占比4.3%,居行业第5位,居内资企业第2位;2022年,发行人锂电铜箔出货量在国内锂电铜箔市场中占比2.9%,居行业第10位,居内资企业第9位。
公司主营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的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电子电路铜箔和锂电铜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为99.83%、99.77%和99.6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为安永华明,律师为北京德恒。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江西铜业直接持有发行人70.19%的股份;同时,合计持有发行人2.11%的股份的艾湖同创、艾湖同进、艾湖同行、艾湖同享、艾湖同润系江西铜业之一致行动人。据此,江西铜业合计控制发行人72.3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铜集团直接持有江西铜业43.69%的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铜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净融出的江西铜业1,194,300股A股证券未包括在内),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2022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所持江铜集团9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江西国控成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江西国控90%股权,通过江西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2.3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666.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不含超额配售权),不低于10%,预计融资2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正达”)是全球领先的农业科技创新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植物保护、种子、作物营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从事现代农业服务。先正达集团拥有丰富的产品与业务组合,在全球重点农业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在最具增长潜力的中国市场拥有独特资源与优势。
2021年先正达集团在全球植保行业排名第一、种子行业排名第三、在数字农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在中国植保行业排名第一、种子行业排名第一、作物营养行业排名第一,是中国现代农业服务行业的领导者。
IPO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中银国际证券,会计师为毕马威华振,律师为北京市海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农化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99.1%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时农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麦道农化持有发行人0.9%股份。农化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中国中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间接全资持有,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系国务院国资委。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278,612.5397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此外,公司可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拟融资650亿元,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迈百瑞”)是一家聚焦于生物药领域的 CDMO 企业,专注于为单抗、双抗、多抗、融合蛋白、抗体偶联药物、重组疫苗、重组蛋白等生物药提供专业化、定制化、一体化的 CDMO 服务,可覆盖从早期研发、细胞株开发、生产工艺开发、分析方法开发、质量研究、临床样品生产、国内外 IND/BLA 申报到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的全链条环节。
IPO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会计师为安永华明,律师为上海市方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烟台业达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各直接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可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32.95%的股份表决权。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 10,110.1779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0%,预计融资16亿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湘园新材”)是一家从事聚氨酯扩链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创新驱动型企业,主要产品为MOCA和新型聚氨酯扩链剂等精细化工产品。
聚氨酯扩链剂是聚氨酯制品生产过程中关键的助剂型原料,被誉为聚氨酯行业的“工业味精”。聚氨酯是异氰酸酯和多元醇加入扩链剂之后聚合而成的有机高分子化工新材料,被誉为“第五大塑料”,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交通、体育、建筑、医学、电子器件、军工航天以及新能源、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而且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聚氨酯仍在不断拓展其应用深度和广度。
2020年12月江苏湘园获评国家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9月进一步成为“建议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第一年)”。
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会计师为天职国际,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建直接持有发行人40.50%的股份,通过持有荣彬创投间接控制发行人16.93%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57.43%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周建和杨惠琦为夫妻关系,周蓓玲系周建、杨惠琦夫妇之女,周蓓玲直接持有发行人7.00%的股份;杨惠琦直接持有发行人7.00%的股份。周建、杨惠琦及周蓓玲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1.43%的股份,周建、杨惠琦、周蓓玲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周建,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行业专家库专家,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聚氨酯助剂专委会主任,历任江苏建设兵团四团十五连副连长,苏州前进化工厂销售副科长,江苏化工农药集团销售人员,吴县市特种精细化工厂厂长;2001年7月任苏州市湘园特种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江苏湘园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苏州市荣彬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不超过1,5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2.8044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渡远户外”)2023年4月26日,被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6次审议会议暂缓审议,需进一步落实事项:(1)核实林豫松低价转让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影响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的情形;(2)核实向Seaflo Marine销售金额持续增长以及第四季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就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本次是发行人二次上会。
渡远户外主要从事房车游艇配套产品和水上休闲运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房车游艇配套产品主要以小微型水泵为主,其他包括便携油桶、游艇房车专用马桶等产品;水上休闲运动产品主要包括皮划艇、桨板,其他包括船桨等配套产品。
招股书显示,在适配房车游艇的小微型水泵、皮划艇细分市场领域,公司在国内鲜有规模相当的直接竞争对手。
IPO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北京市中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锡臻直接持有公司53.60%的股份,并通过连城汇力控制公司1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4.6317亿元,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下列项目: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博迅生物”)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室设备及生命科学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科研人员生命科学实验提供性能稳定、操作安全、节能环保的温湿度控制系列产品、高压灭菌系列产品及净化安全系列产品,产品广泛运用于医药、食品、检验检测、检验检疫、农林牧渔、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恒瑞医药、药明康德、云南白药、片仔癀等制药企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等高等院校,贵州茅台、蒙牛、伊利、光明乳业、可口可乐、青岛啤酒等食品企业,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海关、上海海关等政府机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谱尼测试、华测检测等第三方检测机构。
IPO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会计师为大华,律师为北京市海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吕明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吕明杰直接持有博迅生物 2,614.3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74.6943%。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50.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862.50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综合来源/投行业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