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激发VC/PE民间投资积极性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9-04 16:41:45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以来,广州、深圳、佛山相继发布文件响应政策。
广州印发《广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深圳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从产业集群、市场准入、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等角度展开。
佛山印发《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公平竞争、强化要素支持、推动提质升级等措施。
三地政策各有侧重,但是都不约而同地提到“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筛选民间投资合适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积极性。
广州
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落实《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依托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发布,并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金尽快落地运行,构建基础设施“投、融、管、退”良性循环。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参与意愿。
此外,文件还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多个领域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应用场景设计与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与其他产业链的融合和赋能。
推进民营企业“四化”转型提升。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提升。支持“四化”改造实施,最高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鼓励“四化”平台服务广州中小微企业。
深圳
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深圳提出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加快形成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2023年年底前出台扩大民间投资若干措施。
在产业方面,提出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大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纳入国家、省民营企业百强名单,对入选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此外,文件还要求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加大高端装备、智慧物流、商贸消费、安全应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者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佛山
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佛山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的优质项目,积极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交通水利、新型储能、乡村振兴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佛山市港口码头等可经营项目的建设运营。
佛山还强化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支持企业提升信用评级和发行创新型债券。深入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限售股托管地为佛山的民营上市公司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