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0万!青岛对法律、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等机构推出政策大礼包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4:50:47为实现崂山区“十四五”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壮大服务业发展新业态、鼓励国内外高端商务服务机构聚集,日前,崂山区发布《促进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对崂山区符合条件的高端商务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多项奖励和补助政策。
其中,在知名机构入驻奖励方面,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总部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崂山区范围内依法设立、注册纳税、合法经营并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端商务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主要包括: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且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商务服务企业(机构);
省级以上驻青商会、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社会组织;
其他经认定需支持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
政策内容
知名机构入驻奖励。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总部、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全国性总部,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市级及跨市级区域总部,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世界品牌500强,入驻奖励标准参照中国 500强奖励标准执行。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端商务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机构),在崂山设立全国性机构、办事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在崂山设立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办事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管理提升奖励。经认定,对在崂山区注册经营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首次获得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以及列入各行业国家级权威榜单前20名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场所补助。自2021年起,对经认定的入驻崂山区政府平台特色楼宇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给予前三年免收房租政策, 免收房租的面积不超过500平米。对经认定的入驻崂山区市场化产业特色楼宇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三年内可按4元/平方米/天给予租金补贴,三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对推动行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免收房租或补助房租面积上浮至不超过2500平米,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驻青商会、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社会组织入驻崂山区政府平台载体的给予前三年免收房租政策,免收房租的面积不超过500平米。
经济贡献奖励。自2021年起,新引进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区级主要经济贡献前两年100%、后三年60%的比例予以奖励。企业可将经济贡献奖励资金中最高10%用于经营管理团队奖励。
营收增长奖励。对于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纳统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每增加5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管理团队奖励。自2021年起,对高端商务服务机构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或合伙人,五年内对其个人年收入产生的经济贡献超过6万元的,按其个人年收入产生的经济贡献 10%予以奖励,其中对于机构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比例可上调至 16%。
引荐奖励。对高端商务服务机构引进新企业,当年或次年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按当年或次年引进企业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的10%给予高端商务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加大政府采购高端商务服务力度。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鼓励区直各部门及区属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区内的高端商务服务机构,拓展高端服务市场的需求空间。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充分发挥高端商务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我区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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