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速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1-24 15:44:29日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新修订的《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旨在促进创新资本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发展战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风投创投机构落户鹏城
《措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明确奖励标准,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家管理企业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对其管理企业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被投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仅允许申请一次奖励,单个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措施》聚焦募投管退联动发展,高品质规划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拓宽募资对接渠道。推动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政策性母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鼓励项目制专项子基金发展。丰富退出渠道。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核心地位优势,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支持S基金(股权转受让基金)市场创新发展,引入国际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组建S基金相关协会或研究机构。优化政府基金管理体系。
深圳大举支持风投创投机构落户深圳,并且予以扶持和奖励,有效促进深圳创业投资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深圳市“20+8”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投资力度,为逐步形成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夯实基础。
创投+产业深度融合
深圳在创投领域深耕多年,并且走在全国前列。深圳敞开胸怀,欢迎各地资本入驻深圳,将创投与产业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深圳经济发展。
202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对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8个未来产业进行布局,实行“一集群、一基金”,设立专项基金,并且在基金设立要素和管理机构基本申报要求中明确管理人注册地。
2022年12月,第一批“20+8”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开启,2023年9月,深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深圳市“20+8”第一批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涉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传感器、合成生物产业,基金目标规模165亿元。
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5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50亿元;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50亿元;合成生物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15亿元。
2023年7月,深圳发布“20+8”第二批产业基金设立计划,按市场化方式配置5只专项基金,其中,新材料产业基金30亿元、高端装备产业基金20亿元、数字创意装备产业基金10亿元、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基金10亿元、细胞与基因产业基金15亿元,基金目标规模总计达85亿元。
并且5只基金的基金设立和管理机构申报要求,都提到市、区引导基金统筹协调安排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目标规模的70%,吸引投资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