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发力S基金,最高补助3000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2-11 09:58:58金融小镇网2月11日讯: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官方发布平台消息,《通州区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集聚发展措施(试行)》(简称《S基金十条》)、《通州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试行)》(简称《REITs十条》),已获原则通过。
《S基金十条》和《REITs十条》不仅分别是北京地区首创性政策,更使得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出台支持S基金、REITs发展专项措施的地区,副中心“全市场、特色化”的股权投资政策体系初具框架。
近年来,城市副中心立足“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中心重要承载区”功能定位,用足用好“五子”联动重大机遇,以供给侧改革与深化对外开放为主线,加快构建与城市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现代化、数字化、国际化金融产业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发展质量换挡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021年,通州区联合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对银行理财、证券资管、公募基金、金融科技、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及财富管理机构,按照实收资本或资产管理规模,给予区级最高6000万元补助,对上市公司及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主要经营实体给予1000万元补助等一系列首创性、领先性鼓励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发展扩容,还提出对在副中心注册的私募基金,根据其实际投资规模对基金管理人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补助,有力支持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级市场发展。
据悉,即将发布的《S基金十条》,按照“募投管退全环节、从业机构全业态”的支持思路,对S基金及其管理企业、普通及有限合伙人、托管银行等市场主体予以全方位支持。
对公司制S基金管理企业、S基金合伙人,最高给予3000万元开办费补助。
对达到一定交易规模的S基金管理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补助。
对境内外QFLP或QDLP试点机构,每满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可给予50万元补助。
对高管及投资者,也给予相应程度的资金激励等。
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官方发布平台消息,《通州区支持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集聚发展措施(试行)》(简称《S基金十条》)、《通州区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措施(试行)》(简称《REITs十条》),已获原则通过。
《S基金十条》和《REITs十条》不仅分别是北京地区首创性政策,更使得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出台支持S基金、REITs发展专项措施的地区,副中心“全市场、特色化”的股权投资政策体系初具框架。
近年来,城市副中心立足“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中心重要承载区”功能定位,用足用好“五子”联动重大机遇,以供给侧改革与深化对外开放为主线,加快构建与城市副中心定位相匹配的现代化、数字化、国际化金融产业体系,为“十四五”时期发展质量换挡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021年,通州区联合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对银行理财、证券资管、公募基金、金融科技、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及财富管理机构,按照实收资本或资产管理规模,给予区级最高6000万元补助,对上市公司及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主要经营实体给予1000万元补助等一系列首创性、领先性鼓励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发展扩容,还提出对在副中心注册的私募基金,根据其实际投资规模对基金管理人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补助,有力支持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级市场发展。
据悉,即将发布的《S基金十条》,按照“募投管退全环节、从业机构全业态”的支持思路,对S基金及其管理企业、普通及有限合伙人、托管银行等市场主体予以全方位支持。
对公司制S基金管理企业、S基金合伙人,最高给予3000万元开办费补助。
对达到一定交易规模的S基金管理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补助。
对境内外QFLP或QDLP试点机构,每满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可给予50万元补助。
对高管及投资者,也给予相应程度的资金激励等。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官方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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