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哪些职权?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5-16 15:54:07金融小镇网5月16日讯:根据《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但合伙企业也是我国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合伙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吗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职权
有限合伙人虽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收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形式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一般来说,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来源:律图
金融小镇网(www.financetown.com.cn)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金融小镇网|创投小镇网是中企报集团旗下金融园区综合资讯平台,汇聚各省市金融小镇/创投小镇发展动态,聚焦金融、创投、私募等热点资讯,服务金融类投资类企业,免费提供入驻咨询、优惠政策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