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各地金融政策盘点——广州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8:29广州本级
本规定适用于在广州注册或运营的从事金融活动以及与金融直接相关的机构和个人:
1、落户奖励
2、增资扩股
3、跨地区并购重组(机构重组后在广州注册运营)
4、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广州地区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5、对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发展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6、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企业予以奖励:
7、对金融研究机构和金融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8、对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相关活动和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1)对金融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对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主办的金融图书“金羊奖”评选活动每年给予200万元的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9、支持金融功能区所在区出台扶持政策,为进驻的金融企业提供用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1)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以市场价格购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的,在进驻营业后按照自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0元的奖励。
(2)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在进驻营业后按照自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通过房产置换等多种方式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入驻广州国际金融城办公,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0、经市政府或市金融部门批准建设,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的金融业重要项目、机构和平台(基地),按其规模及影响,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花都区
本细则适用于符合花都区绿色金融发展要求,并在花都区开展金融业务的各类机构,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相关机构。上述机构需依法在花都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其中享受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励的企业应承诺10年内不迁离花都区、不改变在花都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黄浦区、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部分节选:
本办法所扶持的风投机构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统称风险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统称风险投资管理企业),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以下简称本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按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广州其他金融政策
广州本级:《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部分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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