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500万元!青岛城阳区助力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升级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34:13为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加快重点企业、优势行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日前,城阳区印发《 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包含提高上市奖补、上市挂牌持续激励、地方贡献奖励、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与上市挂牌公司合作等奖励力度。其中,将上市奖补提高到1500万元。
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迁入最高奖补1500万元
(1)拟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通过“借壳”“买壳”等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补助1500万元(包括市级补助),可用于奖励企业董监高等人员。境内首发上市在审企业履行承诺放弃等程序,可提前申请区财政奖励资金。
(2)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的我区企业,根据企业上市进程由区财政分阶段给予1100万元奖补,可用于奖励企业董监高等人员。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以上的,根据募集资金汇回区内的金额,再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包括市级补助)。
(3) 新迁入我区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在完成迁入注册后,给予上市公司最高1500万元补助(包括市级补助),可用于奖励企业董监高等人员。
2、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奖补1500万元
对完成新三板挂牌的我区企业,给予180万元一次性补助(包括市级补助)。新迁入我区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区财政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补助。我区新三板精选层企业实现境内转板上市的,参照上市补助给予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包括市级补助)。
3、人才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补20万元
在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板或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其董事长或总经理属于青岛市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区财政给予企业20万元的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奖励资金从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4、股份制改制奖补40万元
重点上市、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前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制,改制完成后,区财政给予费用补助40万元。改制过程中因优化股权结构,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所产生的个人区级贡献,收到青岛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挂牌申请后,按区级贡献的100%予以扶持。
5、地方贡献奖励
境内外上市以及新迁入我区的上市公司,自上市、迁入当年或次年起,区财政按其产生的区级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区内外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减持限售股在区内产生的个人区级贡献,区财政按区级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6、推动上市挂牌公司做优做强
我区境内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实现再融资,区财政按年度再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区内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区内企业,收购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按收购金额的3%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我区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成功且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注册在我区的,在按照本政策奖励新上市公司基础上,区财政给予母公司150万元的奖励。
7、鼓励区内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我区企业获得备案基金投资的,区财政按企业获得投资额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区内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收购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按收购金额的1%给予区内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收购过程中股东产生的个人区级贡献90%的资金扶持。区内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在境内外实现直接融资,区财政按融资额的2‰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8、加强与上市挂牌公司合作
鼓励区属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区内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再融资,实现再融资并将再融资1亿元以上用于在我区新建项目的,给予区属国有投资公司20万元的奖励。区内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我区新建符合我区产业导向、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的,该新建项目自在我区注册当年或次年起,区财政按其产生的区级经济贡献,给予五年95%的奖励。
关于金融小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