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50万!厦门发布企业上市投行团队保荐团队激励政策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6:24:09据金融小镇网了解,1月4日,厦门市政务网发布了《厦门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其中,对于引导在本市设有总部的证券公司在本地配强投行业务团队,保荐本市企业上市成功发行股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以下为政策部分内容:
挖掘优质后备企业资源
大力推进“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中小企业根据发展阶段申请挂牌或上市,尽早对接资本市场加快挖掘国有企业上市资源,推动国有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增强国有资本运作功能。拓宽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推荐渠道,鼓励券商、私募基金等机构推荐后备企业。自2022年起,对列入省或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于同年度完成股改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后备企业因改制上市将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转增股本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150万元;转增股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转增股本在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
减轻企业上市工作成本
对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申请上市辅导备案、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等不同阶段,按照“免申即享”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的,奖励30万元;申请上市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50万元;获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奖励1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的40%(含)在本市投资后,按照融资金额(包括首次融资、再融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融资金额在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奖励150万元;融资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支持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
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适当拆分房地产等业务板块,注入优质资产,增强再融资能力。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依法不征收增值税。
加强优质金融供给
支持银行机构开发面向上市公司、后备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释放基金倍增效应。建立企业项目库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拓宽企业上市前融资渠道。加强区域股权市场、地方金控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公司等业务联动,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资本市场服务。引导在本市设有总部的证券公司在本地配强投行业务团队,保荐本市企业上市成功发行股票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附件:
《厦门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pdf
来源:厦门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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