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重奖6类企业!河南“金水自贸十条”出台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1:58:05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区块产业扶持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从设立专项资金、强化产业基础保障、鼓励总部企业落户、鼓励外商投资落户、支持高端人才集聚、支持金融服务创新、支持私募基金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支持跨境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际协同创新等十个方面对自贸区入驻企业进行奖励扶持,简称“金水自贸十条”。
此外,政策同步印发了《金水自贸区块鼓励类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以下简称《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明确了总部企业、金融服务、新型贸易、新兴科技、商务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认定标准。
关键词:招商引资
此次新出台的“金水自贸十条”可谓真金白银、诚意满满。
政策首先明确,由区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金水自贸区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金水自贸区块产业培育、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方面补贴和奖励。
如对于符合《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的企业,在郑州国际金贸港购置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全部用于自用的,按照企业购房款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租用郑州国际金贸港及其关联园区内办公用房的企业,完成约定经营指标并经认定后,连续三年对租用的办公场地给予相应补助。
鼓励总部企业落户。对符合《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的总部企业,自落户金水自贸区块起,连续三年按照当年度区级经济贡献的50%给予补贴奖励。
鼓励外商投资落户。对新落户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3%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享受奖励的企业不得降低实缴注册资本。
关键词:人才
人才,永远是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金水自贸十条”与金水区此前相关人才政策衔接,使人才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
“金水自贸十条”显示,对符合《中共金水区委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水区鼓励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引进专项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发〔2017〕8号)中A、B类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照个人对区级经济贡献1:1比例给予补贴。其子女处于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区管幼儿园和区属中小学中予以安排。
值得关注的是,“金水自贸十条”提出,对成功引荐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作为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到金水自贸区块创业、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荐符合A类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到金水自贸区块企业就职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A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人才引荐奖励。每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还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人才出入境政策,协助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签证及居留许可等手续,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发展,支持外籍青年学生创业。
关键词:金融
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助推,“金水自贸十条”明确,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创新以及私募基金发展。
首先,鼓励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落户。对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和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享受奖励的企业不得降低实缴注册资本;自企业落户金水自贸区块起,连续三年分别按照当年度区级经济贡献的50%给予补贴奖励。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企业的准入门槛,提高企业跨境资金流入(出)上限,吸引符合条件的跨国集团企业在金水自贸区块内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此外,对符合《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的公司制私募基金,按照实缴资本金1亿~5亿元、5亿~15亿元、15亿~30亿元、30亿元以上的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合伙制私募基金,且实缴募集资金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按照管理资金的1‰标准给予其受托管理企业奖励。
以上补助分别在基金实缴到位、实缴满一年、实缴满两年时,按照30%、30%、40%比例分三次兑付。由政府财政引导资金参与设立的基金享受的资金补助,按政府出资比例相应扣除政府出资部分享受补助,享受奖励的私募基金在投资退出前不得减少实缴注册资本或投资额。
若上述基金投资金水辖区企业或项目,投资期限满一年后,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私募基金管理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由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企业按各50%的比例分享。
自基金设立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对年度区级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的私募基金,按照区级经济贡献留存超出50万元部分的70%给予奖励。
关键词:跨境电商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政策倾向是,“金水自贸十条”更加突出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
一方面,鼓励跨境电商创新发展。落实跨境电商便利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第36号)有关要求,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跨境电商贸易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通过9610、9710、9810等海关监管方式报关出口,对跨境电商出口年度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另一方面,支持跨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自建自营跨境贸易服务平台。对平台投资建设费用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实际建设费用的50%,总额不超过150万元的建设费支持。建设费主要包括相关设备、软件系统(研发)购置费用。对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且年度交易额达2亿元、10亿元、30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关键词:科技创新
“金水自贸十条”还赋予了科技创新更多自主性,支持国际协同创新。
鼓励国际化创新平台建设。对在境外设立科技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境外每设立1个研发机构补贴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外资在境内设立研发机构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与此同时,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出口自主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按照年出口额首次突破50万美元、100万美元、200万美元,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与境外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等技术合作的企业,根据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对技术输出方、技术吸纳方、技术中介方,分别按照4%、3%、3%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区块鸟瞰图
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金水区块产业扶持办法(试行):
附金水自贸区块鼓励类产业目录及认定标准:
(金融小镇网转自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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