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经历认定”方式申请基金从业资格:需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2-04 15:00:082023年11月24日,中基协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关于实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自律规则,其中关注到几个重点细节如下:
1、对于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而言,除了法人、风控等高管人员外,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专业人员也需要注册取得从业资格。这意味着,在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等基金募集配套文件中签字的“经办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不得是机构的一般行政类人员。
2、明确了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五大方式:
一是基金从业考试;
二是“资格认定”;
三是“从业经历认定”;
四是“学历认定+考核”;
五是“专项培训+考核”。
对比过往,显著扩大了从业资格认定的途径。
3、对于第二种方式即“资格认定”,境外基金专业人才资格认定安排推广至全国范围:在境内从事基金业务的境外专业人才,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再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以向中基协申请“资格认定”。
4、对于第三种方式即“从业经历认定”,明确申请人限于拟任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即不包括私募证券类机构的申请人员;明确申请人应具备10年以上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经历,也就是说类似于律师、会计师这样的专业服务人员,也可以申请认定取得资格(但笔者认为,相关法律或会计工作经历应与基金行业相关);明确不仅需要相关申请人原任职机构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所在机构还需要联系原任职机构核验任职信息,并需要就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业经历认定条件委托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相较于以前的规则,“从业经历认定”的方式变得更为严格;当然,也为律师增加了一块创收的来源。
5、对于第四种方式即“学历认定+考核”,申请人只需要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再通过“应知应会”知识专项考核,即可通过所在单位向中基协申请注册资格。
6、通过第三种方式“从业经历认定”及第四种方式“学历认定+考核”取得资格的申请人,自从业资格首次完成注册之日起的60日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不少于5学时。而对于第一种、第二种以及第五种方式,因都已涉及了一定的考试环节,因此未有上述即时培训的类似要求。
来源:法律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