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PE三季度IPO成绩单,赴美IPO又要发力了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0-17 16:10:14核心发现
2023年Q3.共计109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IPO数量同比下降32.72%,环比下降12.10%。前三季度全球中企IPO数量为331家,同比下降6.50%;
VC/PE机构IPO渗透率达74.31%,33家机构参投超5个IPO项目,其中,深创投参投21家,IPO战绩夺魁,毅达资本位列第二,中芯聚源、高瓴并列第三;
创业板IPO数量最多,共46家;科创板IPO募资金额最大,共519亿元;
A股市场IPO否认“关闸”;“北交所深改19条”提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中企赴美上市备案成功企业达11家,赴美上市进程加速。
2023年前三季度VC/PE机构IPO战绩一览
第一部分
中国企业IPO分市场分析
2023年Q3.共计有109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募资总额1.204亿元;IPO募资规模TOP5企业依次为华虹公司、航材股份、华勤技术、广钢气体、儒竞科技;IPO集中行业为电子信息、传统制造、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汽车交通;IPO集中地域为上海、广东、江苏、北京、浙江。
全球市场中企IPO数量及规模维持低位
2023年Q3.共计109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IPO数量同比下降32.72%,环比下降12.10%;募资总额1.204亿元,IPO规模同比下降45.86%,环比下降20.74%。A股市场IPO否认“关闸”;证监会发布“北交所深改19条”,提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的意见。港股市场IPO持续低迷,香港证监会就GEM改革征询市场意见。美股市场中企IPO进程加速,整个三季度共有11家赴美上市企业获证监会备案成功,而且车车科技的成功备案与De-Spac上市也提升了市场对VIE架构企业上市的信心。
中企IPO首日涨跌幅受政策影响显著
2023年Q3.共计109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有16家企业首日破发,破发率14.68%。盟固利首日涨幅达17.42倍,成为今年内首日涨幅最大的个股。全年来看,共有163家企业首日涨幅在[0.50%)范围内,占全部上市中企的比例为49.24%。偏离首日涨跌幅众数最多的4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是在8月份上市,9月上市企业首日涨跌幅已回归常态,这反应了提振二级市场信心政策的短期刺激效应已过,后续的IPO企业市场表现将更加依赖于企业自身在所属行业的业务表现。
A股市场IPO否认“关闸”
2023年Q3.共计91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北交所三市IPO,IPO数量同比下降30.53%,环比下降13.33%;募资金额共计1.138亿元,IPO规模同比下降34.26%,环比下降19.86%。
8月27日,证监会定调“平衡一二级市场”,提出优化IPO与再融资。
9月15日,证监会再次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表示不存在“IPO关闸”情况。
9月1日,证监会发布“北交所深改19条”,提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的意见。
沪、深两市7、8月新受理拟IPO企业为零,9月两市新受理11家拟IPO企业,这与前两项政策的导向相符合,回应了市场关切。就北交所而言,7、8两月共受理3家拟IPO企业,9月受理16家拟IPO企业,这也体现了监管层大力支持北交所发展的意愿。
港股市场IPO持续低迷
2023年Q3.有13家中国企业在香港IPO,IPO数量同比下降45.83%,环比上涨8.33%;募资金额共计60亿元,IPO规模同比下降85.98%,环比下降36.17%。在整个三季度,港股市场延续疲软表现,市场交投清谈、流动性匮乏。但在9月最后一周,有6家企业上市、4家企业招股、多家企业密集递表。9月26日,港交所刊发文件,就香港创业板(GEM)上市改革征询市场意见,提出的建议包括实施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符合条件的GEM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为高增长的企业增设新的资格测试以及取消季度汇报规定。监管层对市场的关注与企业的响应或将在接下来的IPO市场中有所表现。
美股市场中企IPO进程加速
2023年Q3.有5家中企在美国资本市场IPO,IPO数量同比下降28.57%,环比下降28.57%;募资金额共计6.27亿元,IPO规模同比下降90.91%,环比上涨20%。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7月26日,新骏羊绒服饰成为境外上市新规实行以来首家赴美上市备案获批企业。截至9月底,共有11家企业赴美上市备案成功获批。车车科技也成为境外上市新规以来首家带有VIE架构的境外上市项目,美元基金的退出渠道重新畅通。综合来看,三季度赴美上市企业的密集获批与车车科技的成功上市,都进一步稳定了市场信心、提升了市场热情。
第二部分
中国企业IPO退出分析
双创板VC/PE机构IPO渗透率最高
2023年Q3.共81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74.31%,其中,上交所科创板VC/PE机构IPO渗透率达95.24%,深交所创业板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80.43%,是所有中企IPO板块中机构渗透率最高的两个板块。第三季度整体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1.133亿元,同比下降58.45%,环比下降6.67%;平均账面回报率为3.63倍,同比上涨5.83%,环比上涨11.69%。
港交所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2023年Q3.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74.31%,获VC/PE机构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港交所第三季度账面退出回报为423.47亿元,位列第一,主要是因为途虎养车、第四范式两家独角兽企业在9月份最后一周登陆港交所主板。这两家企业的账面退出回报均超过百亿元,企业总市值也均为数百亿元。
第三部分
中国企业IPO行业及地域分析
电子信息行业IPO规模居首位
2023年Q3.从募资规模来看,电子信息、传统制造、先进制造IPO募资金额位居前三,三者合计占全行业募资总额的71.06%;其中,电子信息行业募资金额达418.72亿元,成为本季度IPO规模最大的行业,传统制造行业共有26家企业IPO,是本季度IPO数量最多的行业。从细分行业来看,半导体和生物医药子行业大量企业通过IPO成功登陆二级市场。
广东地区IPO数量最多
2023年Q3.广东地区共计25家中企实现IPO,IPO数量位于首位,江苏、上海地区分别位居第二、第三;上海地区中企IPO规模达371.60亿元,占本季度IPO募资总额的30.87%,募资规模位居首位,广东、江苏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
2023年Q3中企IPO数量及募资规模地区分布表
第四部分
中国企业IPO重点案例
中企IPO规模及当日市值TOP10
全球中企前十大IPO概览
第五部分
政策热点回顾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条例》突出以下几点:扩大了私募基金的适用范围;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董监高提出了多方面的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私募基金募资和投资的运作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与政策支持,吸引更多资金加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行列;拓宽监管手段。
7月18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境外发行上市GDR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明确GDR对应新增基础股票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核安排;三是加强全过程信息披露监管。
8月2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三项政策:《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 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支持适度融资需求》。三项政策旨在平衡一二级市场,在融资端,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和募集资金投向、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在投资端,降低投资者融资保证金比例至80%。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分红,对分红未达标准的上市公司,限制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9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意见》共有19条内容,被称之为“北交所深改19条”。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同日发布首批八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北交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意见》明确了新三板“层层递进”和直接IPO两条上市路径;将改善市场流动性作为重点;引导公募、私募扩大北交所投资;优化做市机制完善交易制度;建立预沟通机制推进转板。
9月8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独角兽企业加快登陆国内外资本市场。为独角兽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上市服务,对申请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独角兽企业,实施专人对接、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将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纳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信息查询改革试点,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政府无违法违规证明事项“一键下载”和“合规一码通”验证方式。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注册的独角兽企业上市后,可依据有关规定享受股权激励分期纳税政策。
9月15日,证监会通过答记者问表示:不存在“IPO关闸”情况,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需要在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同时,审核严把质量关,部分在审企业撤回,主要是存在控制权稳定性不足、业绩下滑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
9月26日,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征询市场意见。推出的建议包括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符合条件的GEM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为高增长的企业增设新的资格测试以及取消季度汇报规定。
9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及配套材料清单,包括《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3号——私募投资基金变更管理人》,推动形成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体系清晰协调的自律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