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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首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聚焦管理人备案环节的常见问题
时间:2023-08-15 17:20:06为持续提高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透明度,提升服务满意度和合规诚信机构获得感,便于行业机构及时了解私募基金登记备 案工作相关情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针对登记备案实践中普遍存在、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等具体问题,立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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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圈集中辟谣:中基协、3家信托、多家头部私募澄清了这些传闻
时间:2023-08-14 17:32:04昨晚堪称金融圈辟谣之夜。除了有光大信托、五矿信托、中航信托等3家信托公司针对兑付问题进行紧急辟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对加强对冲基金监管做出辟谣。此外,还有多家北京头部私募辟谣大规模裁员传闻。光大、五矿、中航信托回应近日,南都物业等3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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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最新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
时间:2023-08-14 16:44:248月11日,中基协在AMBERS系统发布第1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动态》,针对登记备案实践中普遍存在、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等具体问题,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传递监管及自律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供行业机构参考。《动态》包括总体情况、规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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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通MAX数据周报:本周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26起事件
时间:2023-08-14 16:43:16私募通MAX统计:截至上周五下午,投资、上市和并购共126起事件,涉及总金额727.32亿人民币。从交易金额来看,本周金额较大事件是:2023年8月7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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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规对“双GP”和“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模式的影响
时间:2023-08-14 15:56:002023年2月24日,中基协重磅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简称《办法》)及其配套指引,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新规对于担任合伙型私募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将会如何影响“双GP”、“双执行事务合伙人”架构的私募基金?1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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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条例》施行后,私募从业人员应如何应对?
时间:2023-08-14 15:06:19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可能面临3万顶格罚款;但在《条例》生效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上限30万的罚款。因此,《条例》的实施将对私募行业从业人员产生重要的影响。就管理人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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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双GP”私募基金需注意的法律要点
时间:2023-08-14 14:53:51近年来,基于私募基金投资中某些投资方的要求,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相互之间或与无牌照机构之间合作共赢的需求,许多合伙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选择了“双GP”的运营模式,即基金存在两个GP(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双GP模式主要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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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登记备案新规:私募管理人投资负责人最新要求梳理
时间:2023-08-14 14:34:17新规出来后,管理人登记过程中,对投资负责人的最新要求如何?一起来看看吧!01投资负责人基本要求1、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具有5年以上符合要求的从业经验。具体从业经验要求下文会详细阐述。3、具备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业绩。具体业绩要求下文会详细阐述。4、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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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登记备案新规:私募管理人投资负责人最新要求梳理
时间:2023-08-11 17:34:17新规出来后,管理人登记过程中,对投资负责人的最新要求如何?一起来看看吧!01投资负责人基本要求1、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具有5年以上符合要求的从业经验。具体从业经验要求下文会详细阐述。3、具备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业绩。具体业绩要求下文会详细阐述。4、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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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双GP”私募基金需注意的法律要点
时间:2023-08-11 17:33:10近年来,基于私募基金投资中某些投资方的要求,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相互之间或与无牌照机构之间合作共赢的需求,许多合伙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选择了“双GP”的运营模式,即基金存在两个GP(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双GP模式主要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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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规系列解读:《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要点解读
时间:2023-08-11 15:45:182023年7月9日,国务院重磅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私募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有利于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私募基金行业树立了新的里程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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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退出LP税务处理规则
时间:2023-08-11 15:17:06私募股权基金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持有被投企业股权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另一种是转让持有被投企业的股权获得的收入,股权转让具体方式包括一级市场的股权转让、二级市场减持上市企业股票、并购和被投企业团队回购等方式。实务中,股息、红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