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实践表明,私募基金“爆雷”后,在风险处置上存在明显问题。其一是从司法裁判(包括法院和仲裁)实践上,普遍不支持投资者以到期为理由,按照基金当时净值进行赎回或退出。这导致很多情况下,明明基金已经“烂尾”,但投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管理人收拾烂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