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下,很多私募股权基金所投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成为“问题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作为持有“问题企业”股权的小股东,如何从“问题企业”退出呢?本文将结合《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探讨在投资协议未约定股权回购条款、股权转让退出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