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6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多个阶段奖励条件的,可一次性申请对应奖励。 1、在区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等辅导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的,可给予100万元奖励。 2、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