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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私募基金行业简介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4:24:24

2021年1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21年第71号公告,2020年9月1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有明显放松,如没有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法机构所在地必须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亦明确QFII、RQFII和大资管行业各机构发行的各类资管产品为合格投资者而无须最终穿透。总的来说,该文件的发布意味着规模已经接近16万亿(其中股权类和证券类已分别接近9.50万亿和4万亿)、管理人数量达到2.46万家、证监会体系内按规模仅次于公募基金、资管行业中最具伸缩性、已经步入正常增长轨道且中长期备受政策鼓励的一个行业。


一、私募基金行业简介

在具体分析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私募基金行业进行基础性的知识普及。

(一)明确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与监

管是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环节

回望过去,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这30年的历史中,私募基金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直接融资、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中,和新三板、创业板等领域一样,私募基金行业同样没有缺席。

早在2019年10月17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先生召开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座谈会,针对私募基金行业的改革思路和监管政策专门提出方向,这些方向在《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均有具体体现,主要要点如下:

1、逐步出清“伪私募”。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抓紧修订私募基金监管办法。把握私募基金姓“私”的总体要求,建立综合监测监控体系。

2、坚持刀刃向内,切实改进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基金业协会细化登记备案标准和要求,完善流程、优化服务,建立分类备案机制,全面提升透明度。

3、坚持差异监管、分类监管。将股权和证券基金区分开来,将创业投资同一般股权基金区分开来,将高风险机构、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区分开来。

4、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研究股权和创投基金管理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和路径,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推动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和中长期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规定。

就近期来看,2021年1月8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2020年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及2019年12月23日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更新版)》均可以和上述几点对应起来。

(二)规模接近16万亿,证券类、股权类和创投类分别占1/4、60%和10%

1、截至2002年底,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2.46万家、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基金规模高达15.97万亿。2020年以来,私募基金规模相继突破14万亿和15万亿,合计净增2.23万亿(其中证券类、股权类和创投类分别净增1.29万亿、0.84万亿和0.42万亿)。

2、私募基金主要分为四大类,即证券类私募(3.74万亿)、股权类私募(9.43万亿)、创投类私募(1.57万亿)、其它类私募(1.16万亿),占比分别为23.53%、59.27%、9.89%和7.30%,也即证券类占比近1/4、股权类占比近60%、创投类占比近10%、其它占比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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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里的证券类私募基金主要指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FOF类基金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证券类私募在2017年2月达到2.80万亿后,始终处于不瘟不火的状态,规模一度下跌至2019年3月的2.11万亿。不过2020年以来,证券类私募基金规模从2019年底的2.45万亿进入稳定增长通道,一年的时间净增了1.30万亿。

(2)这里的股权和创投类私募基金主要指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类基金份额、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股权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股权和创投类私募规模一直处于稳步增长通道中,继续2019年突破9万亿后,2020年以来再次相继突破10万亿和11万亿。

(3)其它类私募基金则主要指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创投之外的其它领域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红酒等艺术品、文化品以及投资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其它类私募在2017年通道类业务被大幅压缩后,开始短暂充当了通道的角色,其规模亦从2017年初的0.50万亿以下迅速增至2018年初的2万亿以上。不过2018年以来,私募基金业务开始面临严监管,其它类私募规模亦大幅目前的1.16万亿,2020年以来合计净减少0.38万亿。

(4)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是指采用基金中基金且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依法设立或备案的资管产品。

(三)证监会体系资产管理行业中,私募基金占30%以上,仅次于公募

1、资产管理行业目前大致分为两个体系,一是银保监会体系下的银行理财(理财子公司)、信托、保险以及其它等领域,二是证监会体系下的公募基金、专户业务、私募基金、券商资管以及期货资管等。

2、证监会体系下资管行业规模最高曾达到70.08万亿,但目前证监会体系下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已经降至51.46万亿,合计压缩18.62万亿。截至2020年9月,细分行业的资管规模从高到低依次为公募基金(17.80万亿)、私募基金(15.82万亿)、券商资管(9.50万亿)、基金专户(8.13万亿)以及期货资管(0.21万亿)。可以看出私募基金规模占比超过30%以上,仅次于公募基金的34.60%。

3、资管新规以来,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业务有明显增长,不过通道类业务均有明显压缩。截至2020年9月,券商资管和专户规模较历史最高值分别压缩9.27万亿和9.26万亿,合计压缩18.53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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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60%私募基金聚集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

私募基金行业在我国分布较为集中,目前私募基金主要分布在上海(33253亿元)、北京(34405亿元)和深圳(18953亿元)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和管理基金规模分别为13483家和86611亿元,分别占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的55.13%和58%。

其它诸如浙江(不含宁波)、广东(不含深圳)、江苏、天津、宁波、安徽以及西藏等11个地区的私募基金规模也均在2000亿元以上,合计占整个行业规模的25%以上。特别是一些西部地区(如西藏、新疆)由于其推出特别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等),私募基金数量也相对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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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前私募基金行业主要受哪些政策文件约束?

根据我们的统计,私募投资基金在募集和投资运作中,应遵守的政策文件主要有《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1-4号》、《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可以说,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旨在解决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以及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

(六)发展历程简介:2015年井喷,2016年高压监管,2017年逆势增长

1、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应该是从2015年的井喷之年算起,但如果从法律法律监管的角度来看,则最早要追溯至2013年修订的《基金法》,而基金业协会也于2012年6月正式成立。

2、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进行了规定,而基金业协会也于2014年2月开始受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自此之后私募基金行业才相对步入正轨发展通道。

3、随后2015年私募基金管理数量出现井喷,数量上也从2015年初的不到7000家大幅升至2015年底的2.5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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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后中基协开始重拳出击,出台多份文件,对私募基金形成了致命约束,如2016年2月的1日、4日和5日分别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通知》以及2016年4月15日和18日分别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2016年5月31日上线试运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也从高点的25841家大幅降至16467家,约900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退出舞台。

5、2017年资管行业迎来严监管,但私募基金行业却在这一时期相对成为整个资管行业的另类增长点,其它类私募也成为传统通道的一个替代,并在2017-2018年得到快速增长。

6、2019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也开始和其它资管行业一样,纳入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体系中,并逐步开始规范。特别是2019年12月23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更新版)》以及2021年1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后,规模上接近16万亿并仅次于公募基金行业的私募基金行业将开始真正步入规范发展的通道中。(金融小镇网转自任博宏观论道 ,作者任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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