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SPAC时髦,PE扎堆涌进港交所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9-23 12:57:17SPAC模式最早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后因融资规模小而一直声名不显,直到2020年开始在美股翻红。
根据Dealogic数据显示,2020年有近250家SPAC公司在美国上市,2021年更是登上顶峰,SPAC数量攀升至613家,占美国新股比例的63%,几乎每个月都有数十家SPAC公司挂牌。
眼下,SPAC西风东进,热潮刮到了港股市场。
2022年1月1日,港交所宣布正式实施SPAC上市机制,中国香港成为继美国和新加坡之后,又一启动SPAC上市机制的上市地。截至目前,已有14家SPAC公司向港交所递交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递表的SPAC公司背后,出现了不少PE机构的身影。
今年1月17日,Aquila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书,打响港股SPAC第一枪,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正是知名PE招银国际全资拥有的资产管理公司;
随后不久,Tiger Jade正式递表,发起人为泰格医药旗下私募股权基金泰欣资本和龙石资本;
1月31日,Trinity和Interra同时递表港交所,前者发起人包括莱恩资本和Astrapto两家香港本土PE;后者则是由春华资本和农银国际资管联合发起。
2月16日,Vision向港交所提交A1文件,该公司由嘉御资本创始人兼董事长卫哲携手DealGlobe易界和Opus创富投行共同发起,卫哲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
此外,另一家在港交所递表的SPAC公司Pisces Acquisitionl背后,同样出现了PE大佬的名字。文件显示,鼎晖投资联合创始人兼总裁焦树阁正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作为一种新型上市融资模式,SPAC为何能获得众多PE机构青睐?
光大证券在研究报告中指出,SPAC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一、上市时间缩短,SPAC并购交易平均3至6个月就可以达成协议,可帮助公司更灵活地利用股市上市窗口期;
二、价格确定性更高,交易更具有灵活性。SPAC并购由上市主体与SPAC发起人商定价格,对定价过程有较大的控制权;
三、SPAC发起人具备内行专业与知识,对于估值有一定专业性,并且对拟并购公司可以进行赋能。
更重要的是,对于深陷“退出难”困境的VC/PE而言,SPAC意味着一种全新的退出方式,有利于并购交易的活跃。
不过,SPAC交易对时间做出了明确限制。根据港交所规定,如果SPAC公司不能在上市后24个月内公布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或在36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香港交易所可以暂停该SPAC的交易,届时这家“空壳公司”不但要面临除牌,还需将所有托管账户内的资金附带利息全额归还给投资者。
另外,相较新加坡和美国等开放市场,港交所还制定了监管更为严格的SPAC上市机制。港交所规定,香港SPAC首次公开发售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且在SPAC公司与目标并购公司完成合并前,强制要求SPAC向外来独立的PIPE(私募基金)投资者取得资金,以完成SPAC并购交易,交易单位及认购额不少于100万元港元。
“与其他市场的SPAC上市机制不同,我们建议引入的SPAC机制设计了一个监管框架,有助控制复杂的SPAC架构中每一个环节的风险,同时保持SPAC整体机制在商业上的吸引力。”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曾公开表示。
SPAC上市机制的引进,对于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退出利好,但港股SPAC能否成为VC/PE的常态化退出通道,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来源:投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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