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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QDLP政策大利好驱动经济升级,如何申请QDLP试点资格和配额?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11-16 16: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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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镇网11月16日讯:近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和海南证券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海南省合格的国内有限合伙人QDLP”海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为国内外高净值人群开展海外投资和跨境财富管理开辟了新渠道,进一步激发各种市场主体活力。

通过资格批准并获得配额后,试点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向境内合格投资者筹集资金,并在海外设立试点基金投资一级和二级市场。

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现有基金管理公司均可申请试行资格。

托管人资格和营业责任,企业外汇购买及外国投资流程,行政经理人员进入条件和业务职责,公司限额管理,信息披露要求,监督管理要求,说明权所有权和实施日期等主要亮点包括:一是“门槛低”。

“门槛低”:《QDLP暂行办法》要求试点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而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合伙人的中任一主体。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批准的试点配额。

《QDLP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QD LP试点企业的外国投资配额实行余额管理,试点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多只试点资金,并灵活调整单个试点基金的外资限额。

在各自建立的基金之间进行灵活调整单个试点基金的外部投资限额,每个试点基金的外投资限额不得超过经相关单位批准的试点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限额。

如何申请QDLP试点资格和配额?

1、省金融监管总局将组织外汇管理,省级市场监督,证券监管等部门共同审查并提交的资料,并向联合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发布书面意见,同意启动首批试点项目并给予该试验限额。

2、省金融监督局申请非首批试点基金管理公司或非首次试行配额,组织外汇管理,省级市场监管和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审查。

3、经批准,QDLP是合格的投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该国发起设立资金,为境内投资者(合格的国内有限合伙人)筹集资金。

4、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试点相关单位按照审慎原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标签: QD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