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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上市公司达到5~8家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4-12 15:25:40

4月11日消息,鹤壁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鹤壁市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计划》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上市公司达到5~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少于16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不少于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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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开发区新增上市企业不少于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0家,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宝山经开区等7个县区分别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家。

省定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50家。其中,开发区不少于10家,浚县、淇县分别不少于7家,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分别不少于6家,示范区、宝山经开区分别不少于4家。

到2025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200亿元以上,其中股权融资不少于20亿元,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不少于50亿元。

同时,《计划》明确这些重点任务:

➤大力实施后备企业发掘行动。各县区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目标定位,每半年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纳税大户、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优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省定上市后备企业、市定上市后备企业不同入库标准,分别筛选、分别申报,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后备企业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家不漏,分类精准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强化合作意识,围绕鹤壁市电子电器产业、现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镁基新材料产业4个传统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3个新兴产业的“4+3”主导产业发展体系,深入挖掘后备资源。

➤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成长性强的创新创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引导业务规模与境内上市条件暂有差距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主业突出、有发展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引导不符合境内上市条件的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香港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域外上市公司在鹤壁市设立的子公司分拆上市

➤推动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与市级融资平台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围绕鹤壁市主导产业将域外市值低、负债少、大股东持股比例集中的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标的,积极开展并购,迁址鹤壁市,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作用。

➤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上市后备企业提出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并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率优惠。

➤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对鹤壁金鹤上市辅导基金提升改造或新设上市扶持产业引导基金,专项投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鹤壁市已设立的各类产业引导基金要将上市后备企业列入重点投资扶持范围,对签订辅导券商、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后备企业给予股权投资。

➤鼓励优质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债转股、可转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规模扩张。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融资。

➤推动优质后备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丰富融资手段。

➤加强各县区融资平台信用建设,优化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信用等级。

➤引导各级融资平台发行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发展等政策鼓励类债券品种。

➤支持各级国有投资平台组成地方出资联合体,围绕鹤壁市产业实际,积极参与国家、省政府设立的各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深化基金投资、产业培育、企业上市等领域合作,吸引带动更多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参与我市企业上市挂牌。

➤加强对实控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和指导,督促其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配合河南证监局,引导上市公司夯实会计基础,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

➤推动上市公司与市级融资平台共同设立并购重组基金,支持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利用资本市场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扩大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值规模。

➤引导经营困难、业绩下滑的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置换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恢复盈利能力。

原文如下:

鹤壁市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提升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实现更大突破,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发展格局构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20〕22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紧抓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机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上市挂牌企业数量提升。按照“培育、改制、辅导、申报、上市、做强”全周期工作机制,梯次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上市公司达到5—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不少于16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不少于200家。其中,开发区新增上市企业不少于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0家,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宝山经开区等7个县区分别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0家。

(二)后备企业梯队逐步建立。省定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50家。其中,开发区不少于10家,浚县、淇县分别不少于7家,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分别不少于6家,示范区、宝山经开区分别不少于4家。

(三)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提高。到2025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200亿元以上,其中股权融资不少于20亿元,利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不少于5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实施后备企业发掘行动。各县区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的目标定位,每半年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纳税大户、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优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省定上市后备企业、市定上市后备企业不同入库标准,分别筛选、分别申报,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后备企业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家不漏,分类精准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强化合作意识,围绕我市电子电器产业、现代化工及功能性新材料产业、绿色食品产业、镁基新材料产业4个传统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3个新兴产业的“4+3”主导产业发展体系,深入挖掘后备资源。要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筛选培育和扶持力度,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加快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培育进程,推动企业阶梯式成长壮大。(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鼓励多层次资本市场均衡发展。建立后备企业台账,对科技含量、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不同板块上市挂牌。支持主业突出的成熟型企业到主板上市,支持成长性强的创新创业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引导业务规模与境内上市条件暂有差距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主业突出、有发展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引导不符合境内上市条件的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香港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域外上市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分拆上市。推动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与市级融资平台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将域外市值低、负债少、大股东持股比例集中的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标的,积极开展并购,迁址我市,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三)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推进专班。对已报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备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优质企业,确定联系分包市领导和县区工作专班。联系分包市领导负责指导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分包联系企业上市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到企业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分包企业和县区工作专班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县区领导为县区工作专班组长和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及时汇总上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向分包联系市领导汇报一次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向市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季度上市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完善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机制。制定《鹤壁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明确“绿色通道”服务对象、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畅通企业上市挂牌各类问题解决渠道。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责任领导,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及时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问题。市金融局要对全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未按职责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及时跟进、督促办理。(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引导后备企业对接各类金融资源。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针对上市后备企业提出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并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率优惠。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对鹤壁金鹤上市辅导基金提升改造或新设上市扶持产业引导基金,专项投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我市已设立的各类产业引导基金要将上市后备企业列入重点投资扶持范围,对签订辅导券商、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后备企业给予股权投资。定期开展资本路演,组织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或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开展线上和线下路演活动,搭建资本对接平台。依托我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中介机构专家库,为企业提供上市指导和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人行鹤壁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市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优质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债转股、可转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规模扩张。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融资。推动优质后备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丰富融资手段。加强各县区融资平台信用建设,优化资产质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信用等级。引导各级融资平台发行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发展等政策鼓励类债券品种。支持各级国有投资平台组成地方出资联合体,围绕我市产业实际,积极参与国家、省政府设立的各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深化基金投资、产业培育、企业上市等领域合作,吸引带动更多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参与我市企业上市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鹤壁中心支行、市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管委)

(七)引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实控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和指导,督促其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配合河南证监局,引导上市公司夯实会计基础,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推动上市公司与市级融资平台共同设立并购重组基金,支持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利用资本市场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扩大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值规模。引导经营困难、业绩下滑的上市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置换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恢复盈利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投资集团,各县区政府、管委)

(八)加大资本市场专业培训力度。举办“资本市场知识进企业”活动,邀请交易所、券商机构等省内外专家实地走访后备企业,讲解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动向,从财务、法律专业角度深挖企业问题,提出规范建议,帮助企业做好上市规划。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大讲堂,从资本市场改革等个别知识点入手,讲授上市挂牌专业知识,举办债券发行专业培训,提升金融工作干部专业知识水平,提高企业运用资本市场融资意识。组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金融工作干部到省内外资本市场发达地市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拓宽推动企业上市思路,丰富工作方法。开展走进证券交易所活动,实地感受上市氛围,提升企业上市认识。(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人行鹤壁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参照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后备企业服务力度,畅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上市障碍解决渠道。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解决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出具合规性证明,给予政策优先支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敢于突破常规和惯例,勇于担当。主要工作人员出于公心、没有为他人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工作失误,因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不存在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以进行容错纠错,免于追究责任。

(三)强化跟踪问效。市金融局要以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后备企业申报、开展专题培训调研、“绿色通道”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措施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拖延的县区和责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鹤壁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鹤壁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事项表

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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