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600万元!信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9-26 15:57:57据金融金融小镇网了解,9月23日,信阳市发布了《信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试行)》,支持范围和标准如下:
1、企业股改支持
支持后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在证券公司、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指导下完成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为目的的股改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
2、企业境内上市支持
后备企业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两个节点,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300万元奖励。
3、企业境外上市支持
上市后备企业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向我市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4、企业挂牌支持
上市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成功后,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由受益财政再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启动转板上市的,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两个节点,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四板)交易板挂牌成功后,由受益财政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5、外地上市公司迁入支持
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在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地(信阳行政区域之外)上市公司迁址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承诺5年之内不外迁,同时从纳税登记变更之日起,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在迁入地缴纳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6、并购重组支持
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信阳市域外企业,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53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由受益财政奖励50万元;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由受益财政奖励1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由受益财政奖励150万元。
7、企业发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支持
对我市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分别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发行绿色、扶贫债务融资工具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为我市企业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户担保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奖补资金申报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8〕67号)执行。
8、股权投资支持。
各类私募基金和创投机构给予我市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支持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的(不包括投资设立基金),由非上市企业所在地受益财政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投资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奖补资金超过100万元且涉及多个受益财政的,由各受益财政按照比例分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信阳市政府引导基金、信阳市市管国有企业及县区引导基金或国资参与出资的,在计算金额时,应当从投资信阳区域内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中扣除信阳市政府引导基金、信阳市市管国有企业及县区引导基金或国资对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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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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