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超1.2亿,北交所IPO获受理!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5-26 16:13:41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厦环能”)申请上市2023年5月24日获北交所受理,IPO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公司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北京市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广厦环能主要从事高效换热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稳定的传热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高通量换热器、高冷凝换热器、波纹管换热器及降膜蒸发器等高效换热器,是炼油及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大型乙烯装置、催化装置、气分装置、芳烃装置、PDH装置、EO/EG装置、煤制乙二醇装置、MTO装置、DMC装置等装置中的关键设备。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炼油及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相关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且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较高。相应的,公司在某一期间内的业务及客户会较为集中。公司客户覆盖炼油及石油化工领域的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中化、延长石油、万华化学、恒力石化、浙江石化、东方盛虹、裕龙石化,现代煤化工领域的中国神华、宝丰能源,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卫星集团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84%、75.04%和 53.68%。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韩军直接持有公司37.63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3.0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和君兴业间接控制公司9.86%的股份,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合计72.95%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韩军女士,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1992年2月,任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年3月至1996年7月,任沈阳市广厦热力设备开发制造公司总经理;1996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北京广厦环宇热力设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15年4月任广厦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廊坊广厦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广厦环能董事长。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88.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98.20万股(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经营情况
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
公司部分特种设备产品出厂前未获取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公司生产的高效换热器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制造均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并受到主管部门严格的监督检验。
公司下游客户大部分在产业链上具有较强主导地位,应客户要求,公司部分特种设备产品在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完成制造过程监检合格并打上监检钢印后即出厂,在客户使用前提供监督检验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应办理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的特种设备产品均在确认收入前取得监督检验证明文件。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厂前未获取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的特种设备产品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77%、51.84%和 22.2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特种设备产品出厂前未获取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可能被主管部门责令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若公司收到责令限期改正要求且逾期未改正的,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于2022 年4 月公开承诺将采取措施努力减少出厂前未获取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敦促公司落实前述措施并承担可能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外协供应商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高冷凝换热器中的换热管主要由外协供应商维联传热根据公司设计方案进行来料加工,维联传热外协加工的金额分别为1.848.22万元、2.201.36万元和1.662.15万元,占各年外协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02%、58.73%和56.61%。虽然高冷凝换热器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掌握,且维联传热与公司合作良好,但未来如果维联传热的加工产能无法满足公司需求,或双方合作出现分歧,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