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各地金融政策盘点——山西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7:30山西省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金融业发展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加速推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优势,对标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先进地区政策,以及国务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优化金融政策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机构和人才在示范区集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注册奖励
设立金融集聚区集聚各类金融资源,加大对境内外金融机构的招商力度,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落户示范区,围绕示范区定位创新各类金融产品,完善金融业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和金融协同发展。
在金融集聚区内注册的金融机构经示范区投融资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全额申报扶持资金。在示范区内金融集聚区外注册的金融机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额度的70%申报扶持资金:
2、贡献奖励
3、壮大资本市场
加强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建立“示范区拟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库”,与券商、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合作开展企业挂牌上市辅导和培训工作,建立与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机构的多种战略合作机制,举办项目对接会、银企对接会等,搭建各类金融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分阶段对上市企业进行奖励:
4、取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置备案程序,通过示范区“一网通办”平台为私募证券投资机构提供工商、税务等全程“一站式服务”。
5、办公用房补贴
6、建立保障及风险补偿机制
(1)设立5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弥补基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示范区中小微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支持过程中发生的资金损失,按照企业投资法定程序核销额或贷款本金法定程序核销额的30%补贴,单笔最高500万元。
(2)设立3000万元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为符合示范区产业政策、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的区内企业,在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时,提供短期资金支持。
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金融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原文:
http://zgq.shanxi.gov.cn/?pcyear=44-93-170&id=11488
太原市级
《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部分节选
1、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的1%,每家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大力发展基金业。支持鼓励设立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在内的各类基金,形成覆盖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基金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成立市属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化选聘基金专业人才,优化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效发展。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并政发〔2020〕6号,发布日期:2020-03-23)
http://www.taiyuan.gov.cn/doc/2020/03/23/964118.shtml
太原万柏林区
《万柏林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
在万柏林•汾河西岸金融集聚区新设或迁入的金融类企业,给予落户补助、贡献奖励、场所补助、人才激励等优惠政策。
1、落户补助
2、贡献奖励:新引进的金融机构,自其区级贡献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当年起,且以后逐年递增的,自机构引进第二年起连续三年,在扣除注册奖励和租购房奖励后,每年增量的区级贡献全部用于扶持企业。
3、募集奖励:实际募集规模超过2亿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含建设类基金),按其实际资金募集规模的2‰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办公用房补贴
5、投资奖励
6、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励
7、人才奖励&补贴
8、优秀项目奖励:对在本区有转型示范引领作用的金融创新项目,以及各类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并防控风险取得显著成果的将依据其影响力和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9、活动奖励:对万柏林区金融招商和行业发展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年会、峰会和其他大型会议活动的按照场地费、宣传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奖励,单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30万元。
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晋政发[2017]19号,发布日期: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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