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各地金融政策盘点——上海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8:09上海临港新片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沪自贸临管计〔2019〕2号
为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推进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通过功能性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和综合配套政策,推动新片区金融业务更加创新、金融机构更加集聚、总部功能更加强大、金融高端人才更加丰富,加快将新片区打造成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制定本措施。
1、落户奖励
2、办公用房补贴
3、人才奖励
4、金融创新奖励
5、增资奖励:在新片区的持牌类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实缴资本的,给予一定的增资奖励。
6、贡献奖励:
(1)对持牌类金融机构,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2)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的专业子公司(含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可参照持牌类金融机构享受贡献奖励。
(3)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4)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可参照新型金融机构享受贡献奖励。
(5)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融资租赁SPV项目公司,根据其年度综合贡献给予奖励。
(6)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根据每年对管委会的财力贡献,给予一定的综合贡献奖励。
(7)对开展重大金融业务创新以及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功能性机构,可参照持牌类金融机构享受贡献奖励。
7、招商引资奖励: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积极招引优质企业落户新片区的,按照新片区招商合作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招商奖励。
上海普陀区
普金融办规范〔2019〕1号
1、落户奖励
2、办公用房补贴
3、加大金融产业扶持力度
(1)对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根据投资收益和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的营运资助,投资企业(项目)效益较好并于两年内完成退出的,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2)根据新引进的重点投资基金中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每年可最高给予不超过60%的资助。
4、支持创新融资服务方式
5、促进各类产权并购交易
(1)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服务业企业跨地区并购和市场化重组,实现金融资源优化整合和外溢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及科技金融企业并购重组区外金融类企业,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地在本区且区域经济贡献达到认定标准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或资助。
(2)鼓励区内金融机构投资区内科技企业并培育上市,或投资引进上市科技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6、营造创新发展生态环境
普金融办规范〔2019〕2号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批准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融资租赁业企业(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上海虹口区
虹发改规〔2020〕1号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金融服务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
金融服务企业,是指经区金融局认定的,主要从事证券、信托、期货、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保险经纪、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财务管理、资金结算、基金销售、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金融咨询等金融业务的企业;
金融科技企业,是指依法依规主要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
上海奉贤区
《奉贤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和支持科技金融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节选:
沪奉府规〔2020〕5号
上海青浦区
青发改〔2019〕109
1、落户补助
2、办公用房补助
3、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股权投资类企业参照《青浦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6〕79号)中的扶持政策执行。
4、优化金融人才集聚环境
另附:
上海市其他金融扶持政策
上海虹口区
上海奉贤区:《奉贤区金融服务业财政扶持办法(试行)》
上海杨浦区:《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松江区:《松江区关于金融支持G60科创走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
上海金山区:《金山区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上海闵行区:《闵行区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黄浦区:《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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