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各地金融政策盘点——河南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8:16河南省省级
1、支持实施“引金入豫”工程
2、培育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3、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在我省集聚发展
河南郑州郑东新区
《郑东新区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部分节选:
1、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金,提供落户补助
2、根据贡献给出务实奖励
自设立之日起连续五个年度,对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达到50万元的私募基金类企业,按照实际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超出50万元部分的70%给予奖励。
3、高级管理人员奖励支持
4、办公用房补贴
5、积极引进代理、评估、经纪、会所、审计、律所、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对年入库税收达到30万元的中介服务机构,经认定,每年奖励5万元;
6、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与投资基金产业相关的基金峰会、论坛、路演等活动,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与投资基金产业相关的基金峰会、论坛、路演等活动
郑州高新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分节选:
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监管等方面搭建我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争取3年内形成“一体两翼六平台”的金融布局。本意见重点聚焦主导产业、金融机构和产品、金融资本市场、科技金融平台、保障体系五个板块。
1、支持金融业集聚发展
2、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3、支持搭建科技金融平台
(1)管委会将以奖励或补贴等形式支持搭建新三板资本产业园(含路演中心、金融资本创新研究院、股权托管中心、资本力量论坛、挂牌协会、基金小镇等)、科技金融服务广场(含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第三方信用评价平台等)、科技银行或银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金融大数据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科技金融要素服务载体平台。
(2)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含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仅限于孵化期和加速期)集中入驻科技金融服务广场,管委会给予前三年100%的房租补贴,后两年50%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或机构5年累计减免资金不超过400万元,并享受相关政策。鼓励设立股权托管中心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具体意见另行制定。
4、完善保障体系
(1)建立金融人才支撑体系,大力引进金融机构专业人才,鼓励海内外优秀金融人才到我区创业投资,在入户、房租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与相应补贴和支持,具体意见另行研究制定。
(2)鼓励设立、引进各类科技金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培训机构等,支持各类机构为区内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创新提供支持。每年对金融科技行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创新联盟等组织给予资助20万元,用于其开展与区内金融科技产业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等工作;鼓励在我区开展各类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具体支持意见另行制定。
(3)鼓励发展金融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和体系,加强现场检查及第三方审计和分析式监管等措施,防止出现区域性金融风险。
河南濮阳市
《濮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
1、落户奖励
2、规模发展奖励:根据信托等财富管理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管理规模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按财富管理总规模的0.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投资专项奖励: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濮阳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其在濮阳市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的1%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的实际投资基金规模,以扣除政府性出资计算。
4、税收政策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财富管理机构,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其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其所投资股权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并符合减免条件的,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
5、促进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6、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7、加快绿色金融发展
(1)绿色债券奖励:
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发行债券金额在5—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0—15亿元的,奖励15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绿色贷款(保险)奖励
对开展经认定的绿色贷款(绿色保险)业务的辖区银行(保险)机构(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按照绿色贷款(绿色保险)总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化绿色信贷(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对实际发生绿色贷款(保险)本金损失的,给予单笔最高50%的风险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8、推动类金融机构发展
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担保费率不高于1%),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贷款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不超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典当服务的典当公司,按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典当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利率不超银行同期利率2倍),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1)营业网点奖励:金融机构在濮阳市每新增加1个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促进农村金融扩大规模:对上年度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统计口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贷款余额增量0.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单户授信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不含限制性行业),本年度贷款增速超过上年度贷款增速的银行机构,按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额的0.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吸引培养金融人才
河南南阳市
1、适用对象
金融机构总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具有法人性质的各类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地区总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市级分(支)行(公司),以及金融机构总部单独设立的业务总部或营运中心等法人、非法人机构。
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资信评估、保险经纪、信用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从事股权投资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
2、鼓励政策
河南洛阳市
河南郑州市
河南新乡
河南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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