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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万元!河北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奖励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6:18:21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综合运用贴息、奖补、分险、增信“组合拳”,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提到,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奖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

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河北省内企业,对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由河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申报,每年5月底前会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证监局评审后兑现。

“十条措施”提到,实施上市挂牌补助,支持引导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0万元。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脱贫县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实现首次股权融资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层次补助标准补足差额。每年3月底前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认定、兑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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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标签: 基金 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