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促进金融业发展措施新鲜“出炉” 最高1000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27:56金融小镇网从濮阳市金融工作局获知,近日,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新业态,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借鉴外地成功做法,结合濮阳市实际,出台了《濮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金融小镇网将其综合归纳整理如下:
1、落户奖励
2、规模发展奖励:根据信托等财富管理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管理规模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按财富管理总规模的0.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投资专项奖励: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濮阳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其在濮阳市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的1%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的实际投资基金规模,以扣除政府性出资计算。
4、税收政策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财富管理机构,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其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其所投资股权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财富管理机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并符合减免条件的,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
5、促进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6、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7、加快绿色金融发展
(1)绿色债券奖励:
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发行债券金额在5—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0—15亿元的,奖励150万元;发行债券金额在1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绿色贷款(保险)奖励
对开展经认定的绿色贷款(绿色保险)业务的辖区银行(保险)机构(认定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相关文件),按照绿色贷款(绿色保险)总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化绿色信贷(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对实际发生绿色贷款(保险)本金损失的,给予单笔最高50%的风险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8、推动类金融机构发展
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担保费率不高于1%),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贷款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不超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为濮阳市企业提供典当服务的典当公司,按其当年为濮阳市企业提供的典当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含同业拆借,利率不超银行同期利率2倍),给予0.5%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9、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1)营业网点奖励:金融机构在濮阳市每新增加1个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促进农村金融扩大规模:对上年度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银行机构(统计口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贷款余额增量0.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单户授信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不含限制性行业),本年度贷款增速超过上年度贷款增速的银行机构,按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额的0.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吸引培养金融人才
(金融小镇网综合自濮阳市金融工作局)
附原文地址:
http://jrgzj.puyang.gov.cn/pc/fwzx.asp?a=newsview&id=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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