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重磅文件,加快培育科技金融市场主体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5:34:49近日,武汉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科创企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间接融资蓬勃发展,科技贷款余额突破4000亿元;直接融资大幅增加,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突破600家,私募基金总规模突破5000亿元;科创企业上市数量显著增加,突破100家;科技保险创新持续突破,科创企业保险保障突破1000亿元。
其中,关于加快培育科技金融市场主体的内容如下:
1、强化科技金融集聚区建设
突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核心作用,将光谷打造为全市科技金融机构聚集区和全国一流科创金融中心。支持相关区简化基金申报程序,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登记注册实施“即报即登”,形成建设大道武汉金融街、中北路基金楼宇群,加快发展后官湖资本岛、武汉基金产业基地等特色基金业园区。
2、加快培育科技金融机构
推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加快设立光谷银行、东湖保险公司。突破性设立或者引进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重点引进国内领先科技专业银行在汉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引进金融租赁、券商直投、资产管理、第三方支付等新型专业机构,支持券商保荐、融资担保、保险经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管理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设立总部或者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到2025年,力争新成立2家以上科技金融总部机构,推动在汉银行科技支行达到30家以上。
3、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
试点建设10家以上科技金融工作站,每个工作站服务100家以上企业,由创业孵化载体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公开征集银行、创投、保险等金融机构选派专员入驻,在站内提供“股+债”融资对接、政策宣传等金融服务,推动实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尽担。对站内试点成效显著的科技金融产品,在全市进行推广。
4、壮大私募基金规模
引进头部基金管理人,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投资我市非上市企业金额给予奖励。实施引导基金让利扶持,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对以科创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可部分或者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基金管理机构。推动设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组建1—2家科创领域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拓宽创投基金退出渠道。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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