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揽私募最高奖励2000万!全国最高奖励额度!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4:46:49为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支持深圳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本土企业投资力度,1月12日,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就《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根据实际当地投资进行奖励,并将一次性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这也是目前全国最高奖励额度。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为鼓励股权投资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深圳特别推出高额奖励政策,吸引私募投资机构在深落户。例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奖励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考虑到目前深圳大量创新企业的资本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企业或其委托管理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据悉,这也是目前全国最高奖励额度。
同时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可参照《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租、购房补贴。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可根据当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申报创新人才奖,并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相应自主申报名额,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针对近年中小型创业投资企业由于募资难现状难以获得市区奖励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引导股权投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深圳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合乎要求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在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上一年度对深圳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5%予以奖励,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该奖励与前述一次性落户奖不能同时享受)。
而在行业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支持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平台、行业协会等发展,对其组织举办的符合产业导向且具备公益性质的活动、论坛等予以补贴支持。同时鼓励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参与天使引导专项资金,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要享受深圳各类扶持政策,相关私募机构应当承诺主要经营地及投资活动地保持于深圳当地,且10年内不得迁出深圳,否则需退还相关奖励。若出现不履行承诺的义务或者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违规行为的,也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措施,已获得的奖励或补贴也要予以返还。(金融小镇网转载自券商中国)
附件:
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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