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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退出的痛点与应对经验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8-17 16:41:19

据中基协数据,人民基金所投项目非上市退出(协议转让、企业回购)仍是当下主流退出方式。与此同时并购退出方兴未艾。已形成一定策略与打法的投资机构面对非上市退出的堵点与解法,有哪些思路可以借鉴。

近日,由中国创投委指导,LP智库主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浙江钱塘江金融研修院协办的“中国创投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二届人民币基金退出高峰论坛”圆满落幕。本次大会主题“以退为进——探索退出与流动性最佳实践”,邀请了中国创投行业领导、知名学者及多名一二级市场知名机构投资人,围绕“创投高质量发展趋势与退出实践路径”、“多元化退出渠道与退出经验”展开深入研讨与分享,并吸引了逾200名机构代表现场参与。

根据中基协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协议转让项目数量占全部退出项目的38.04%,企业回购方式退出占20.4%,公开市场退出仅占17.43%。且该比例在近三年几乎保持不变。

在“退出的抉择-非上市退出”主题圆桌环节,招商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戴燕、朗姿韩亚董事长袁怀中、君联资本总法律顾问/董事总经理欧阳浩、弘章投资创始合伙人翁怡诺、鲁信创投首席风险官荣辉,围绕着“回购与清算”、“并购退出”等热议话题,展开深入剖析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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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与清算——不可回避的问题

回购条款,是投资机构最常见的投资利益保障条款;清算则是投资机构面对项目退出时无可奈何的终结手段。

根据LP智库数据统计与调研,退出是世界性的难题。即使在流动性较好的美国,设立满十年的美元基金,到点准清算的基金仅占10%多一点,大多数基金需要延长期。对比中基协数据,截至2021年底的备案数据,中国已完成清算的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共9,923只,仍存续的基金共45,311只,基金的累计清算率为17.97%,不到两成。

“从原则上来说,我们希望保留回购条款。”朗姿韩亚董事长袁怀中谈道,执行回购条款遵循两类原则。一类遇到融资方恶意行为,如融资方为了提高估值或者为了提高融资规模,甚至存在着一定欺骗的行为。

朗姿韩亚董事长袁怀中

另一类,投资机构对早期项目要容忍他成长的周期波动性。如果项目面对商业或市场原因、或产业发展面临一些周期波动,投资人可以给创始人公司更多的宽容时间,让他能够尽可能穿越周期。“我们在对回购条款当中还是比较实事求是,也有一定原则。”同时他也提醒,一个项目如果到了执行回购条款的时候,对所有的创投机构而言都是最难的时候,很多细节点要好好拿捏和把握。

比回购条款执行更加艰难的是清算。

“说到基金清算,我们是经历过几个过程。”君联资本总法律顾问、董事总经理欧阳浩坦言,基金清算在工商上按程序走就行了,但最关键是底层项目要清算完,目前的法律跟基金清算并不匹配。通常投资机构的做法是零对价转给项目团队,这其中的关键则把程序做到透明化。首先把项目的真实情况搞清楚,财务报表必须做评估,经过一系列的严格程序后,走一个流程审批给这个愿意接的团队。

还遇到比较恶劣的情况——“团队跑了,出国了,或团队因为犯事抓起来了,公司最后没人管了,吊销执照,就一直挂着,转不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君联资本董事总法律顾问、董事总经理欧阳浩

“你明知道不能零对价转让,也没有回购权,这是目前遇到最难处理的情况。也跟外部律师在讨论,哪怕我用公司法上的权利,或者我有其他行使股东的权利等等,给公司施加压力,这个过程相当煎熬,又是一个不得不完成的任务。”欧阳浩最后总结道,所有的GP都要认识到,基金管理业务对时间周期是有要求的,但周期与非流动性股权是矛盾的。

“我们就是来管理这件事的,你通过有项目上市,同时也要完成及时的清算,否则就无法实现闭环。现在有很多的LP已经有很多惩罚措施,哪怕基金赚钱了,如果你没有及时清算,LP下次不投你,或者打分降低。这跟赚钱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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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有前景 发展过程仍受制约

随着A股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除了IPO难、证券化套利空间渐小外。大量已上市公司市值偏小、成长压力大,流动性不佳也成普遍共性。存量竞争倒逼企业整合成为趋势。这股整合在当前低迷的经济形势下,也逐步传导到一级市场。

消费行业的并购重组久负盛名。弘章投资近年对出海并购进行了探索,对买方、卖方的心态与站位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难点,产业资本作为主要买方,对于细节的经营管理没有大家想得那么熟。”弘章投资创始合伙人翁怡诺谈到,买方心态是“既要也要还要”的心态比较多,一方面估值不能高。其次还希望分步买——原来团队不错的,还接着给我干活,不想碰具体的实质的经营。第三,还希望有对赌,最好分三年赌。“但是卖方的心态包括基金作为股东,心态也很简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们江湖再见,两者之间的视角差异比较大。”

弘章投资创始合伙人翁怡诺

他认为,投资人在整体并购型的退出策略上有待系统性提升。作为一个基金管理人如果所持有的股份过于小,在这个过程中最多只能充当FA的作用。相比较下,有机会成交的是老股转让。“估值的提升有IPO预期,新股的估值贵,老股的估值打折,用这样的方式来平衡,在一定的程度是股权退出比较可行的方式。”

“并购对象找找产业方或者国资主体,我们公司确实在并购方面既有换股退出,也有现金退出的,当中的酸甜苦辣体会很深。最终的购买方都是上市公司。”朗姿韩亚董事长袁怀中剖析产业并购市场几个共性特点:

第一、中国现在资本市场政策的不确定性变动性很大。朗姿韩亚在2019年做换股退出的时候很顺,但是2022连现金退出的时候都战战兢兢的,政策对行业的变化直接影响了退出的效率和退出的可能性,政策的影响不容小觑。

第二、一二级市场的估值落差很大。当年去并购非上市公司标的时市盈率已经70倍了,结果我们花17倍、15倍买来的时候,运作一两年之后,注入的时候,证监会要求你只能13倍注入,就把整个估值的压力传递到了成长性,对于企业经营、对于整个估值评估带来很大的压力。一二级市场的估值落差对并购形成非常大的影响。

第三、跨境并购大标的现在不太缺并购融资款,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国内的并购都缺并购融资款,这也是国内并购基金业务难以形成气候最核心的原因。

“我个人认为就是并购贷款制度不够。”袁怀中最后说道,日本并购基金在项目退出的时候有三个方向,一个是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第二上市公司,第三非上市的大型商社,他们投资一个项目的时候持有十年,即使这个公司没有估值的提升,但是有很高的杠杆,1%的融资成本也能实现不错的回报。

说一千道一万,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主动性是项目或基金退出管理的基础。

鲁信创投首席风险官荣辉对国有投资机构在“主动退出管理”总结了四点:“想做”、“会做”、“能做”、“做得好”。

鲁信创投首席风险管理荣辉

“‘想做’是让所有LP在心里有预期,项目要引进长期投资人也好,或者大家不要有急功近利的思想也好,所有的出资人意见要统一,不要急功近利,就要一个长期投资,或短期获益也好,或机会导向也好,大家目标应该一致。”荣辉说道,其次是“会做”——项目做了决策之后,你还能找到买家。买家成熟,价格也合适,说明你会做。

第三个是“能做”——这里面是能做及是否能做成。尤其是国有投资机构,面对国资监管审批的压力,对于不良项目如果还出一个审计评估报告,其做法在市场化运作机制下不现实——整个评估程序走下来三个月过去了,商机错过了。“如果基金投的项目不要审计评估,合伙人一致同意,估值团队做了评价之后就可以过会,效率就能保证”

最后一个“做得好”。站在国有投资机构角度,应该搭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体系。首先应该找到推广渠道,不管是股交中心还是其他,这是一个价值发现过程。其次是免责过程,通过公开渠道在市场上释放信息,价格是通过招拍挂得到来的价格,对合伙人有交代。最后,应该有一定的对风险的容忍度,需要各个LP也好,管理团队不要秋后算帐。“只要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是最优的原则,没有任何的利益输送,大家应该有一个心平气和的态度。”

“中国创投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二届人民币基金退出高峰论坛”由中国创投委指导,LP智库主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浙江钱塘江金研院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