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部分地区可续期了,不要错过时间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1-24 16:19:572023年8月2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文发布,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这一政策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
小编注意到,2023年24号文发布前(2023.8.22前),2023年备案的创投基金,到税局备案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的,备案年度是2023至2023年度,24号文发布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税局系统尚未完成更新调整,备案年度也是2023至2023年度。
不过目前发现有部分地区税局已经可以给2023年到期的创投企业续期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了,并且续了4年,备案年度为2023至2027年。
在备案期限上,小编理解根据[2019]8号文和[2023]24号文,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每三年进行一次,由于[2019]8号文执行期限截止2023年底,因此做过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的创投企业备案期限都截止2023年底,新一轮的备案时间应该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备案年度应该是2024至2026年度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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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整体核算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备案时间提醒
符合条件需要选择单一基金核算方式的需要在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构进行核算方式备案;
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或上一轮核算方式备案已到期需要重新备案的,必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到税务机关完成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在备案时间上,小编的理解是创投企业重新备案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的,在明年1月底前办理完成即可,但近期也有部分地区税局开始通知今年12月底前需要提交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的办理。小编猜测税务机关考虑到12月和来年1月份相对忙碌,所以部分地区要求在2023年12月底前提交税务备案材料。
不过也有部分地区税局表示等到2024年1月份再办理,建议创投企业与主管税务部门联系确认一下截止时间,以所属税务机关的办理时间为准,但要尽早续上20%税率~千万不要错过这次备案的机会,有可能这是最后一次能递交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