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基金退出新渠道,证监局批复哪六个“S基金”试点?各地法规要求一览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4-03-18 17:19:11私募股权基金风险高、周期长、流动性差的特点,一直制约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主流的IPO、并购重组、协议转让、股权回购退出等传统的退出路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私募股权基金存量规模的退出需求,催生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二级市场(Secondary Fund,简称S基金)的发展,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交易成为新的退出路径选择。
截止3月13日,共有六个获得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的地区。
六个试点地区
根据时间排序,六个获得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的地区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安徽。
2020年12月10日,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1年1月22日,首批两单基金份额转让交易通过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转让。
2021年1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1年12月2日,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开始试运行。
2023年6月1日,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浙江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3年11月29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实施
2023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2023年8月22日,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江苏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2023年9月26日,广东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正式启动。
2024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具体政策
(一)北京试点
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近三年,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共上线基金份额转让74单,规模已近120亿元,间接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数千家。基金份额质押业务也在加快探索,目前共有49单质押业务为企业提供了约250亿元流动性资金。
(二)上海试点
根据《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2023年度分析报告(简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共计上线91单基金份额(含份额组合);已成交69笔,成交总份数约为174.70亿份,成交总金额约为202.77亿元,共涉及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49只;完成21单份额质押业务,质押份数为21.40亿份,融资金额约33.13亿元。
根据报告显示多数私募基金投资于硬科技领域和数字经济领域,存续规模在5亿以下的中小私募基金占比近70%,而多数私募基金处于退出期。
(三)浙江试点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共八项主要内容,13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浙江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广东试点
获批试点以来,广东省已严格按照证监会的批复要求,构建了“1+2+3+N”试点支撑体系,即制定1套业务制度及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了基金份额转让系统和私募投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两大科技系统,省市区企业同时发力新设总规模达40亿元的3只S基金,设立了大湾区S基金发展联盟,形成了“制度先行、科技赋能、S基金助力、资源汇聚”的良好试点基础。
未来变化
中长期来看,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积极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自2020年12月10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打通了VC/PE退出渠道。通过份额转让,投资机构可以“化整为零”,将手中的份额“灵活”变现。
份额转让试点将为投资机构新增退出途径,增强变现能力,也更好分散风险。随着一个个试点铺展开,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人将涌入私募股权二级市场,而围绕基金份额转让的估值、定价、撮合等需求也将进一步规范化以及公开透明化。
2024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优化产业投资基金功能。同样受到高度关注,还有如何畅通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这预示着今年相关部门可能会出台更多扶持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发展的措施,带动创投市场稳健发展同时,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注入更多的长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