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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新规之后:我要改名字、改经营范围、搬家了?
时间:2020-10-29 11:19:43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是,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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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私募新规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环节及新规影响
时间:2020-09-30 14:08:27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是其实现资本增值的全过程,其生命周期四个阶段分别为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既有政策要求及新规规定梳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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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私募新规2:基金托管人的既有监管要求及私募新规要求
时间:2020-09-30 14:00:432020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一经发出,便在私募实务圈引发广泛的关注和持续的讨论,现结合私募基金既有监管规定和新规新要求,统筹私募股权基金运作具体情况,解读私募新规对当前业界的影...